不会讲解的公诉人不是好宣讲员 ——记河东区检察院检察官徐定娜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4日 阅读 252
     徐定娜是河东区检察院未检办的一名普通检察官。从检七年来,她先后在公诉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工作,办理刑事案件500余件,件件是铁案,
赶鸭子上架,她成了院里的讲解员
      2012年3月,徐定娜刚到河东区检察院工作没多久,院里举办了一场演讲比赛。以公务员考试总成绩第一名考进该院的徐定娜一举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没几天,院里接到通知,时任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的吴鹏飞将莅临河东区检察院进行视察调研,院里还缺一名讲解员,院领导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徐定娜。
     接到任务,徐定娜又惊喜又害怕,惊喜的是自己获得大家的肯定,怕的是这么重的任务自己能不能完成?曾经的学霸牙一咬,心一横,再艰巨的任务在无比的决心和勇气面前都将迎刃而解。从语音语调到举止神态,从心理素质到仪容仪表,徐定娜对着镜子一遍一遍练习。背诵讲解词,背下来又忘,忘了再背。最终圆满完成了这次讲解任务。
     自此之后,耳麦、小喇叭成了她的标配,每有讲解任务,随时被征召,本职工作不能耽误,加班熬夜背讲解词成为常态。七年来,她完成大大小小的讲解任务40余次,每次讲解都力求做到最好,用自己的精彩讲解展示河东检察人的风采。
火眼金睛,她是公诉席上的带刺玫瑰
      细心,是公诉人必备的素质之一。从第一次办理公诉案件起,徐定娜就为自己定下这样一个目标,案卷无论厚薄,都要做到三细:仔细阅卷,察微析疑;仔细讯问,去伪存真;仔细对照条文,力求定性准确。每一个环节,她都做得有条不紊、忙而不乱,使经办的每个案件都“诉得出、辩得赢,判得了”。
      2015年4月,徐定娜接手了一起诈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600多万元,嫌疑人冒充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的工作人员,从北京到临沂行骗,被骗的企业已经濒临破产。
      第一次在看守所讯问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第一眼看见徐定娜,便给了她一个蔑视的眼神。提审结束时,嫌疑人还嚣张地说:“小丫头,你早晚会回来把我放出去的。”内心有些气恼的徐定娜没说一句话,只回给他一个镇定自若的微笑。
      之后的日子,面对二十本卷宗,她开始没日没夜的加班,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经过两次退查补充证据,她对案件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材料做好了充分准备。庭审中,面对拒不认罪的被告人,她环环相扣地发问,使被告人漏洞百出,不能自圆其说;面对律师,她用确凿的证据做了有力的反击,充分肯定了自己的公诉意见。最终,被告人不得不低头认罪。
三尺讲台上,她成了孩子们的知心姐姐
      到未检办工作之前,在徐定娜的印象中,未检工作如同公诉一样,阅卷、提审、审查起诉、开庭,不同样都是办案子吗?只不过其中的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罢了。而当自己真正从事未检工作后,她才发现原来一切大不相同。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领域,检察官的工作不仅仅是惩治犯罪,更多的是预防犯罪,在批捕、起诉等常规工作之外,走进校园进行法律宣讲也是非常重要的手段之一,就这样,刚进入未检办的徐定娜,又成为了一名法律宣讲员。
      徐定娜的第一堂课,面对的是一群小学生,虽然已经做了很充分的准备,可是当走上讲台与一双双懵懂的眼睛对视的一刹那,她还是心跳加速,声音颤抖。这个在公诉席上敢于同狡猾的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女汉子,面对一群小学生却紧张得很,或许是意识到三尺讲台上的责任更重的缘故吧。随着课程的进行,孩子们被她生动授课和良好的互动所吸引,时不时报以阵阵掌声。       (王家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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