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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通报8起腐败典型问题 兰陵涉3起

来源:鲁南网 作者:王逸群 发布时间:2016-08-18 15:07

      鲁南网8月17日讯(记者 王逸群)17日,记者获悉,省纪委组织开展的重点督导县(市、区)集中整治工作中,各级党委、纪委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近日,省纪委对8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中,涉及临沂3起。

 
  兰陵县磨山镇华岩寺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华岩寺一村党支部原书记付用华侵占村集体财物、违规发放低保金等问题。2001年1月至2016年2月,付用华利用职务便利,以送礼为名公款购买价值1.1万元物品归个人使用,侵占护林房补偿款、承包费1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将承包费、社区办公楼建设费用及办公经费共计78.95万元不按规定入账,坐收坐支。同时,付用华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问题。付用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兰陵县向城镇鄫城前村党支部原书记彭家余违规规划宅基地、村集体收入不按规定入账问题。彭家余任鄫城前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该村村委于2004年10月至2014年10月,占用一般耕地违规规划宅基地54位,坐收坐支宅基费22.5万元;2005年,收取村民山场承包费2万元,账外用于村集体开支。彭家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兰陵县金岭镇东盘石沟村党支部原书记周自国违规发放误工补贴、公款走访等问题。周自国任东盘石沟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该村村委于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违规为村干部发放误工补贴1.52万元,使用村集体资金6690元走访;2012年11月,违规将代收耕地占用税2000元计入村账后用于村集体开支;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周自国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费用2620元。周自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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