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司机请注意:拥有网约车驾驶员证不代表完全合法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3日 阅读 231
是不是有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之后从事网约车工作就合法了?并不是。
据临沂市交通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只是个人想要从事网约车工作的必备证件,从事网约车工作,不仅人要有“证”,所在的服务平台也要有“证”,所驾驶的车辆也要有“证”。
如果企业要从事网约车服务,需要先向运管部门提交材料,申请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司机在从事网约车工作前,需要去市运管部门备案,在自己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上面备注清楚,是在哪个平台从事网约车服务(该平台必须已经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另外,符合《临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要求的车辆想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成为正规的“网约车”,需要一个已经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服务平台,出具一份“同意接入该平台”的证明,然后再备齐其他所需要的车辆相关材料,向市运管部门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也就是说,不管是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司机也好,还是硬件条件已符合《管理细则》要求的车辆也好,想合法化从事网约车工作,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就是有一个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服务平台作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