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底实现“妈妈小屋”基本覆盖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1日 阅读 286
“目前,‘妈妈小屋’数量还远不能满足广大妈妈的需要,我们呼吁和号召社会各界关注和保护母婴权益。”在临沂市公交“妈妈专座”启动仪式上,临沂市总工会副主席宗丽表示,希望能和更多的母乳喂养和护理相关的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医疗机构达成合作意向,将各自可利用的人财物集中整合,保障更多的女性权益。
据介绍,2017年起,临沂市将争取用3年的时间,推动全市育龄女职工较多的且有需求的单位应建尽建,全市县级及以上大型商场、超市、医院、车站、机场、餐饮单位、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交换乘中心、公益类公园、动植物 “目前,‘妈妈小屋’数量还远不能满足广大妈妈的需要,我们呼吁和号召社会各界关注和保护母婴权益。”在临沂市公交“妈妈专座”启动仪式上,临沂市总工会副主席宗丽表示,希望能和更多的母乳喂养和护理相关的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医疗机构达成合作意向,将各自可利用的人财物集中整合,保障更多的女性权益。
据介绍,2017年起,临沂市将争取用3年的时间,推动全市育龄女职工较多的且有需求的单位应建尽建,全市县级及以上大型商场、超市、医院、车站、机场、餐饮单位、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交换乘中心、公益类公园、动植物园、游乐园、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要普遍建立“妈妈小屋”,实现“妈妈小屋”基本覆盖。
力争到2017年底,市内机场、火车站、县级(含)以上长途汽车客运站、医院均按要求设立“妈妈小屋”;其他公共场所和有5名以上哺乳期女职工的用人单位,“妈妈小屋”配置率不低于60%,到2018年底,达到配置率不低于80%,到2020年底达到基本建成标准化“妈妈小屋”。
同时,根据需要灵活延伸妈妈小屋创建外延,在客流量大、站点多的公交线路、城际客车、长途汽车或火车等移动空间内,设置妈妈专座和遮挡布帘,为生育期女职工提供私密空间。推动“妈妈小屋”规范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和对象,将其打造成服务女职工的新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