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万元工资拖欠一年多,多次索要无果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1日 阅读 217
  贴了6个月的地板砖,一共十多万元的工资仍有6万元被拖欠,这让贴地板砖的张先生不得不认为对方恶意欠薪。一年多时间里,他们一行六七人多次讨薪,却都一一失败告终,“难道我们的血汗钱就这样不给了吗!”
 
  30日上午,来自临沭的张先生拨打热线反映,2018年年底至2019年年初,大约6个月时间,他们一行六七个人在临沂市百丽广场负一楼美食城贴地板砖。一共十多万元的工资,一年多时间过去了,还有6万元工资一直处于拖欠状态。
 
  “对方这是恶意欠薪,眼看着又要过年了,拖欠的工资一直不给我们。”张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一家名叫日照市古兰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马经理将贴地板砖的工程承包给了他,年前干了大约3个月,年后干了大约3个月。
 
  据张先生介绍,他们在“58同城”上打了贴地板砖的广告,所以张经理才联系到他们。“之前,我们在临沭已经干过了一个工程,顺利结清了工资。”张先生说,而在百丽广场负一楼美食城贴地板砖需要晚上施工,一般从晚上9点或者10点开始,到第二天早上,对方要求不能耽误美食城正常营业。
 
  “去年去了日照十多趟,马经理一直推脱不给,后来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他才给我们写下了欠条,承诺一个月之内给3万元,剩下的三个月之内付清。”张先生说,在写欠条之前,因有工友家人患病,马经理分两次给了1万元钱,剩下的6万元工资迟迟没有着落。
 
  随后,记者联系了马经理,他告诉记者,因工程验收时发现地板砖存在不平整、裂缝等问题,甲方一直未拨付工程尾款。因张先生等人闹得比较凶,他只是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给对方写下了欠条,并标明了是工程款,而并非他个人欠下的钱。
 
  马经理希望能够和张先生等人协商,扣除需要整改的3.1万元,剩下的钱可以给他们。然而,张先生则表示,自始至终,对方也并未提出有哪些质量问题需要整改,况且施工时对方公司一直有人监工。
 
  律师说法:
 
  遇到恶意欠薪,建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针对张先生的遭遇,记者联系了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律师,他分析称,所谓恶意欠薪,是指单位或个人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倘若对方存在恶意欠薪的行为,建议张先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彭海律师称,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如果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临报融媒记者 庞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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