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一宿玻璃被贴红纸 物业:贴纸条只是为警示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4日 阅读 398

私家车在小区楼前停了一夜,第二天取车时,却发现驾驶室前的车挡风玻璃被贴了一张“温馨提示”的红纸,由于红纸是用胶水糊住的,很不好清理,让车主很是气愤。13日,家住临沂市区启阳路与沂蒙路交会处银雀苑小区的张女士拨打晚报热线反映。

车停一宿玻璃被贴红纸 物业:贴纸条只是为警示

张女士爱车的前风挡玻璃被贴了红纸。

据张女士介绍,12日晚7时许,她将车辆停放在小区3号楼楼前的车位上。“本来地下停车场是有车位的,晚上接孩子回来有点晚了,再加上地下停车场的灯经常不亮,感觉带着孩子很不太方便,就临时停放了在3号楼前面的车位上。”

张女士告诉沂蒙晚报记者,小区地上的这些车位没有出售,也没有出租,平常都是谁有事时谁临时停放一下。让她没有想到,13日早9时,她准备出门办事时,突然发现自己的爱车前挡风玻璃上被糊上了一张红纸,上面写着:您的车已经连续停放二天以上,现车辆已经上锁!如需开锁请联系物业,有特殊情况请到物业登记说明!“红纸就贴在方向盘前面正中位置,如不揭下来,开车的时候根本看不清路。”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准备揭下纸条,谁知纸条是用胶水糊上去的,很难揭掉,而且纸条揭掉后,仍在挡风玻璃上留下了好多块难清理的残留物。

“清理了很多次也没有完全清理掉痕迹,好好的车子搞成这样,还怎么开?”张女士气愤地说,“以前物业也没说过此处不准停车,况且我的车辆已在小区登记,可以通过打电话,或者用胶带稍微贴下的方式给个警告,我好将车辆开走。用这种方式太过分了,而且周围停放了许多车,为何就贴了我这一辆,这不摆明了就是欺负人吗?”

“车是我的个人财产,物业的这种做法显然已经造成了我的经济损失。”张女士说,她找到物业,要求给个说法,“车辆停在该处是有原因的,该处是公共停车位,而且负二层的地下停车场太黑了,业主反映多次,也未给处理,所以临时放一下。物业就是做服务的,这种情况,我要求他们给个说明并道歉,但物业的态度却很蛮横,称他们就是故意的,用胶带贴的话记不住,这也太气人了。”

物业:车主违规在先,胶水贴纸条只是警示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物业。“车主违规在先,胶水贴纸条只是警示;该业主应该连续停放了3次以上,我们也知道这种行为不妥,但用这种方法实属无奈之举。”对此,其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称,小区地面只有50个停车位,后来看到地上实在停不开了,有的业主干脆将车停在小区主干道和消防通道上,物业曾多次上门劝阻,也在雨刮器上留过纸条,但无果,“我们后经与小区业主协商,地上停车位只能留给走亲戚串门的车主临时停放,小区业主不能停车。”

“定下来后,已经下通知跟所有业主说了。”该工作人员称,在用胶水张贴前,他们会提醒两次,第一次和第二次用双面胶贴一点,并在门卫处张贴告知提醒,第三次就用胶水张贴,如果还不听,再张贴两次后,就锁车,“用的都是普通胶水,而且贴的位置多在左下角,不妨碍行车。另外,胶水并非不能清洗,这也是让车主因为清理麻烦而记住下次不再乱停车,起到警示作用。”

对于业主所反映的地下停车场的照明经常不亮一事,该工作人员说,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再调整一下,“为了小区的秩序,我们也是没有办法,请业主们理解。我们再查看一下监控,确认一下该业主的情况,落实后再跟业主沟通解释,希望业主们按要求停车。”

律师:物业有权贴单提醒 但可以用更好的方式

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表示,在小区范围内,物业接受业主的权限委托,有维护小区内停车秩序的责任,就有权对违规停车的车辆予以警告。“业主将车辆停放在楼前的停车位上,应该是可以的。如果小区有规定,并在小区进行了公示,并经全体业主同意,该处不准停车,物业为规范停车,粘贴便条的行为属于在合理的限度内,但用胶水将纸全部糊住这种带有损害意向的方式不正确。”当然,物业完全可以在醒目位置放置便条,以此来提醒车主正规停车。

沂蒙晚报记者 赵泽军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