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集中约谈电商企业,强化经营者责任意识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8日 阅读 251
   本报8月28日讯(记者 孙飞霞 通讯员 张凤川)想买东西,不必东走西逛,动动手指就线上下单,当今网购已经成为一种生活习惯。为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临沂市对电商企业开展集中约谈,要求各电商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遵章守法、诚信经营,自觉抵制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维护网络市场交易秩序的必要性。临沂市作为中国物流之都、商贸名城,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今年上半年,临沂网络交易额累计实现1,753.87亿元,体量在全省排名第3位,同比增长29.83%,增速高出全省0.46个百分点。临沂网络零售上半年累计实现200.54亿元,同比增长7.76%,增速高出全省7.47个百分点。但从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情况看,部分网络商品的质量状况不容乐观,部分电商企业在存在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问题。
  会议要求,各电商企业应当主动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主动落实市场准入方面的责任,认真落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责任。增强守法经营意识、诚信自律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引领行业发展意识。做到不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同时,切实规范网络集中促销行为,尤其每年的“双11”、“双12”促销活动。
  另外,约谈会上,相关部门宣讲了网络交易中在反不正当竞争、广告、商标和消保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伊亲购、临沭柳编等5位临沂市电商企业做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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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表态:坚守诚信经营红线
杜绝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临沭县柳编小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管其龙表示,作为临沂市第一个淘宝村,白旄西居实现电商就业500多家,先后培训电商5000多人次,销售额突破7000多万元。
  “电商企业是网络经营的主角,维护网络经济秩序的首要责任也在于企业,电商企业应当坚守诚信经营的红线,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管其龙说,他还表示,公司承诺不售卖商标侵权商品、不售卖劣质商品、不发布虚假广告,做到亮标亮照、诚信经营。
  伊亲购总经理助理李女士表示,公司承诺诚信经营、杜绝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同时,还将在网站显著位置,事先公布促销活动期限、方式和规则,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临沂市区受理网络交易投诉4311件
  约谈会上,临沂市工商局还通报了12315指挥中心受理网络交易投诉举报情况。今年以来,截至8月,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案件9585件(不包括各县区的案件),举报2944件,其中网络交易投诉4311件,举报3265件。
  据了解,今年网络投诉较为集中的问题为:网页出现顶级、最高级等绝对化词语;广告中含有贬低同类他人产品的内容;网页宣传夸大功效,将普通商品赋予药用价值,宣传其药用功效;异地维权困难,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不按约定履行送货或安装义务;通过刷单制造虚假成交量,或将差评放置评价列表最后。
  网络举报较为集中的问题为:在商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无3C认证;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网页出现顶级、最高级等绝对化用语;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未标明出处;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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