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快递法规5月1日起实施 泄露寄件人隐私最高罚款10万元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3日 阅读 307
        近日,《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这是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业法规,将于5月1日起实施。针对泄露个人隐私、快递实名制、快递包装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临沂大学物流学院副院长李晓东表示,实施后将有法可依,有利于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隐私:泄露寄件人隐私,最高罚款10万元
        《条例》规定,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用户信息,情节严重的最高处10万元罚款。
        同时规定,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快递企业对收件人电话进行了模糊处理,但是个别快递企业有两联收寄件人信息,仅其中一联收件人电话进行了模糊处理。
        “我们快递单上的姓名、电话、地址都是显示的,否则分拣环节没法分拣,投递员没法投递。”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包裹快递部副经理吴亮润说,他们有严格的内部保密条令,禁止下载收寄件人个人信息,但《条例》实施后,能更好地保护寄件人信息。
实名制:拒绝提供身份信息,快递企业不得收寄
        《条例》规定,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用户交寄的快件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递运单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据了解,从2015年11月1日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起,快递实名制登记已经开始实行,而自2016年6月1日起,快递实名制作为国家行业标准开始施行,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快递实名制并未得到普遍推广。
        “我们已经学习了《条例》,预计今年年底实现快递实名制全覆盖。”吴亮润说,这意味着《条例》实施后,对快递实名制的管理力度更大、范围更广。
包装:鼓励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利用和再利用
        《条例》规定,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利用和再利用。
        根据《2017中国快递领域绿色包装发展现状及趋势报告》,2016年快递业消耗运单103.2亿张,编织袋约32亿条,塑料袋约68亿个,包装箱总量约86亿个。
        针对快递垃圾这一难题,记者采访发现多家快递企业已经开始摸索如何破解。目前,已有快递企业开始使用可多次利用的布袋取代编织袋,还有一些企业推出了可循环利用的“共享快递盒”。
        “顺丰速运在包装材料方面,通过对物料的标准优化及业务模式的调整,不断降低原材料的使用量。”顺丰速运鲁中区负责人陈经理说,在运营车辆方面,在行业内率先投入使用新能源运营车辆,并逐年加大投入力度,减少碳排放。
专家说法:快递行业将有法可依,有利于行业发展
        记者从临沂市邮政管理局获悉,2017年,全市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17979.47万件,同比增长47.43%;快递业务收入累计完成13.05亿元,同比增长44.48%。由此可见,快递业进入高速发展期。而该《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从制度层面奠定了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这个《条例》以问题为导向,充分体现了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绿色五大发展理念,针对性、可操作性非常强。”临沂大学物流学院副院长李晓东说,《条例》还保障了快递的快速、安全、高效,可有效解决快递“最后一公里”问题。
        李晓东说,作为首个快递行业法律文件,相关规定的制定与实施,必将有效推动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延伸制度监管的链条、更好保障国家、社会安全和个人权利。
        他认为,《条例》的出台将会为快递企业今后的发展指引道路,企业与用户之间的争端也有了解决办法,做到有法可依,这样更有利于快递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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