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敢于为事业得罪人,是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基本要求和必备素质,也是检验党性觉悟的重要标准。我们要想做好工作、干好事业,就一定会遇到矛盾问题、出现不同意见,关键要担起岗位责任,坚持原则、敢于督办、敢于负责,得罪该得罪的人,从而赢得大多数人的拥护和支持。
“当官避事平生耻”。应当说,我们的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以党的事业为重,能够从人民利益出发,坚持原则底线,但也还有少数奉行“好人主义”、害怕得罪人的现象。有的爱惜“羽毛”,不讲党性讲人情,不看原则看面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不敢迎难而上,遇到矛盾往外推,碰到困难绕着走,四平八稳当“太平官”;有的有心“栽花”,无意“栽刺”,随波逐流、随声附和,“你好我好大家好”。这种“老好人”思想,看似维护了“和谐”,实则失去了原则立场、放弃了责任担当,轻则影响工作,重则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
敢于为事业得罪人,是勇气更是担当,直接拷问着每一名党员干部党性原则强不强、自身作风硬不硬、干事底气足不足。一些人不愿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究其原因,缘于一个“怕”字:怕坚持原则得罪上级,被“穿小鞋”;怕说真话得罪同级,伤了和气,工作难开展;怕严格要求得罪下级,影响人缘、丢选票。这些说到底是党性意识薄弱、私心杂念作怪、担当精神缺失,对这种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必须坚决反对、坚决摒弃、坚决斗争。各级党员干部必须心怀责任担当,任其职、尽其责,在其位、谋其政,克服怕得罪人心态,勇于坚持正确主张和意见,在是非面前,旗帜鲜明、原则至上、敢于斗争;在难题面前,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做党性强、有原则、敢负责的带头人。
当然,敢于为事业而得罪人,并不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乱来一气。无数事实证明,要想做好任何一项工作,光有勇气是不够的,必须注重策略方法,讲求斗争艺术。一个优秀的党员干部,应该既敢于坚持原则,又善于坚持原则;既敢于得罪人,又善于引导人、教育人、感化人、团结人,从而最大限度地凝聚起改革发展的正能量。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把握时度效,谋定而后动,千方百计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更多的人齐心协力推进事业发展,决不能像“疯牛闯进了瓷器店”,乱打乱撞,搞得满地狼藉。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当前,“十四五”的大幕已拉开,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的新征程已经开启。面对“一难两难多难”“既要又要还要”的复杂局面,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摆正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位置,以对党忠诚、对人民责任的拳拳之心,坚持原则、明辨是非,以一身正气袪邪气,以足够底气解难题,迎难而上、较真碰硬,立身为旗、引领风气,营造形成风清气正心齐的良好政治生态。
临报融媒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