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出台这些政策稳就业、保民生 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可申请最高50万元“以工代训”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8日 阅读 163
8月27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临沂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会上介绍了企业职工培训、以工代训和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有关政策。
据了解,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发展面临严峻考验,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成为稳就业、保民生的首要任务。为助力企业“化危为机”,进一步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生存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临沂市人社局会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积极研究推进企业职工培训和企业自主评价有关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稳岗扩岗。
企业职工培训相关政策
培训对象方面,对企业职工界定为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含企业使用的在派遣协议期内的劳务派遣人员),所有企业需为注册地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培训实施主体方面。除企业自己设立培训机构、企业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两种方式外,明确企业自建的职工培训中心符合条件的可以开展培训,进一步扩大了培训实施主体。培训形式上。实施细则提出鼓励企业探索“互联网+”职业技能线上培训新模式,明确了“分段培训、分段考核、分段补贴”方式,
规定了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课时应达到项目培训总课时的30%-40%,线上补贴标准占总标准20%,线下培训占总标准的80%的补贴标准。在培训重点上,主要包括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和以工代训;重点产业企业需求项目培训。在培训内容上,一是职业生涯公共课程培训。二是岗位技能实训。
企业以工代训有关政策
所谓以工代训,就是企业利用自有场地、自有设备、安排职工在工作岗位上边工作边学习边培训,在工作中提高技能水平。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是我省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稳岗扩岗,促进就业的一项专项扶持计划,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63号)对以工代训政策进行了明确界定,市人社局制定了补贴申请的服务指南,联合市文旅局、交通局、工信局等7部门出台了文件,根据省市文件规定,该政策按照条件和享受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两类。
第一类,企业新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支持企业面向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扩岗位、扩就业。对中小微企业2020年6月5日以后,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
第二类,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为:企业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营业收入三项指标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10万元。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50万元。
该项政策的受理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划型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有关政策
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是国家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一项关键举措,同时也是人社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
目前我市有临工集团、史丹利集团、常林集团、阳光热力有限公司、凯旋医养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被省厅批复为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单位,市技师学院、鲁南技师学院、临沂职业学院等8家单位向省人社厅申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机构,还有十数家大型企业正在申报过程中。目前,首批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已在5月份完成,并颁发了我市首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临报融媒记者 江岩 袁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