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大班额”现象日益加重。“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大班额的问题,既有历史积累,又有现实因素叠加,如何才能有效化解这道难题?别了“大班额”,为有效解决“大班额”问题,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消除
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0〕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临沂市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
方案全文如下:
临沂市
消除普通中小学
大班额问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全面完成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以下简称“消除大班额”)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8月底前,全市投入使用新建、改扩建学校118所,新增学位14.88万个,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
2020年9-12月底,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小学大班额长效防控机制,投入使用新建、改扩建学校38所,新增学位5.05万个,全面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
二、主要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6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通过持续加强学校建设和招生调控、调剂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师资等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消除大班额工作任务。
(一)科学调剂教育资源
1.进一步完善化解工作方案。坚持“市域统筹,县区为主”的原则,以县区为单位,进一步完善“一校一案”消除大班额工作方案,统筹化解非毕业年级大班额和保障秋季招生两个重点,精准测算需求,明确工作措施,健全工作保障,把握工作时间,在春季学期结束前,完成非毕业年级大班额化解分流准备及宣传发动工作,利用秋季新学期开学的有利时机,全面稳妥地化解存量大班额,确保9月底前完成化解工作。要精准测算起始年级学生增量,通过比对分析辖区内在园幼儿、在校小学生、户籍及常住外来人口适龄儿童数等多种因素,准确掌握学校片区内生源情况,算准秋季招生需求,保障充足学位、师资供给,确保秋季招生不新增大班额。(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负责)
2.科学划分学校服务区域。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要求,根据生源分布和学校容纳能力,调整优化学校招生范围,继续实行多校联合划片、集团化办学等办法,缓解热点学校压力,防止因学区划分不合理导致起始年级出现56人及以上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学校招生范围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招生范围确需调整的,要早调研、早论证,充分听取各界意见。调整方案形成后,要尽早向社会公开发布,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负责)
3.持续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加大对薄弱学校扶持力度,在人、财、物等政策上予以倾斜。推进城乡协作、校际协作,鼓励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联合办学。深入开展学区制办学或集团化办学,通过名校带新校,强校带弱校等方式,开展多种方式的教师交流轮岗、结对帮扶活动,推动结对学校一体办学、协同发展、综合考评,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完善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政策,招生指标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增加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吸引力。(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负责)
(二)加大学位资源供给
1.投入使用一批中小学校。加快推进中小学校建设和内部设施配备,足额配置教师资源,确保新建、改扩建项目学校及时投入使用。2020年8月底前,投入使用新建、改扩建学校118所,新增学位14.88万个,其中:投入使用城镇学校105所,新增学位14.26万个;乡村学校13所,新增学位0.62万个。2020年12月底前,投入使用新建、改扩建学校38所,新增学位5.05万个,其中:投入使用城镇学校30所,新增学位4.75万个;乡村学校8所,新增学位0.3万个。(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利用现有资源改建中小学校。采取城区高中(含职业学校)外迁办学,初中利用高中校舍、小学利用初中校舍梯次补位办学的方式,扩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空间。各县区闲置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要优先改建为中小学校。(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负责)
3.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对消除大班额问题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开辟立项审批、施工建设、工程招标等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加快建设进度;对设备购置等项目,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审批事项外,全部放权于主管部门和采购人,加快采购进度,尽快投入使用。对所有新建、迁建、改扩建学校建设项目,严格落实现有收费减免政策,鼓励各地加大减免力度。(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1.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学校布局规划。根据省里统一部署,科学编制2020-203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为教育未来发展留足空间。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配套中小学校与城镇居住区“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审批供地、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有序推进城镇教育资源增量扩容,优化学校空间布局,确保教育资源供给充分适应城市发展和社会需求,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各县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2.积极利用社会资本。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弥补公办教育资源不足,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鼓励各县区将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转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调动社会投资。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将中小学建设要求纳入相关地块出让条件,推动居住区开发建设单位出资建设配套中小学校。(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3.加强教育要素保障。强化县区主体责任,统筹用好中央和省、市级相关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盘活挖潜资金、用地和编制资源优先用于消除大班额问题。将符合国家债券政策的学校建设项目纳入债券支持范围并予以倾斜。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各县区要用好片区开发和土地政策,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对消除大班额问题项目建设予以重点倾斜。中小学有空编的县区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数量,足额安排用编进人计划,编制无法满足的,由各县区在县域内统筹调配事业编制解决。持续落实绿色通道和收费减免有关政策。(各县区政府,市委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明确责任措施、责任分工,加大资金筹集、用地保障和师资配置工作力度,强力破解困难问题,着力推进工作实施。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协作。市发展和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力度,加强对各县区业务部门的指导督促,确保各职能部门主动担当、积极履职,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行市直部门帮包县区教育重点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应有作用。
(二)加强学校建设规划执行
城镇居住区规划调整涉及中小学校建设规划调整的,应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需配建中小学校未与首期住宅项目同步开工建设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办、整改;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中小学校建设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认定意见,移送有规划执法权限部门依法处理。开发建设单位擅自使用应移交的教育设施或擅自改变教育设施用途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加强评价监督
开展对消除大班额工作评估评价,将消除大班额工作列为对各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坚持月调度通报制度,建立重点县区监控制度,每月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对任务较重的县区进行重点跟踪调度。各县区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设立监督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对因工作不力、工作不实、影响消除大班额工作进程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一切为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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