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小康底色成色、人民群众根本福祉和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要求,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村庄清洁行动等方面着眼,推进“美丽家园”建设,不断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是短板,农村人居环境更是突出短板。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群众幸福指数稳步提升。但与先进地区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对标,仍有不少差距。全市上下要凝聚思想共识,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施策,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着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凡事之要,贵在落实。今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压紧压实责任,细化强化措施,分类整治、集中攻坚,以点带面、带动全局,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要以开展“打擂攻坚”活动为契机,以“清理柴草堆、垃圾堆、粪堆以及村庄内外、庭院内外、道路沿线、沟渠汪塘环境整治”为重点,突出抓好“三清四整”,着力解决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要深入实施厕所革命,努力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引导群众转变不良生活习惯,提高卫生文明程度。要加快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让环境整治与文明提升互促共进。
三分在建,七分靠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久久为功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唯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同步推进整治与巩固,才能有效防止回潮和反弹。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定期调度,深入一线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乡、村两级要组建专门队伍和人员,细化责任分工,推行干部包片、包村责任制,抓好工作落实。要探索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长效管护机制,切实解决好“重建轻管”突出问题。要建立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实行项目化管理,列出重点任务清单,每月调度通报,发红旗、亮黄旗,对搞形式主义的人和事,坚决严肃查处、严厉问责,并予以通报批评曝光。
临报融媒记者 孙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