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9日 阅读 243
       鲁南网11月29日讯(记者 王逸群)套取小麦种植补贴、扶贫工作履职不力、乱收费……29日,记者获悉,沂南县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各级精准扶贫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
 
       大庄镇原河阳村党支部书记、河阳东村大组负责人庄会明套取国家小麦种植补贴等问题。
2008年至2012年,庄会明在任河阳东村大组负责人期间,以虚报小麦种植面积的方式,套取国家补贴35512.62元,用于村集体支出。同时,庄会明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7年12月,经大庄镇党委研究,并报县纪委批准,给予庄会明开除党籍处分。
 
       铜井镇珠宝村党支部副书记兼珠宝村大组负责人毛峰扶贫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11月,珠宝村大组在未征求贫困户意见的情况下,决定发展果树种植等扶贫项目,并报上级批准。因贫困户不同意种植果树,专项资金被用于建设其他村集体项目,在验收时珠宝村以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验收,造成不良影响。毛峰作为珠宝村民大组负责人,对此负主要责任。2017年11月,铜井镇党委给予毛峰党内警告处分。
 
       苏村镇安泰村一组村会计杜以亮套取国家小麦种植补贴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杜以亮以虚报小麦种植面积的方式,套取国家补贴2165元。同时,杜以亮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7年12月,苏村镇党委给予杜以亮延长党员预备期的处理。
 
       青驼镇徐公店村委会主任高著花乱收费等问题。2016年5、6月份,徐公店村在为贫困户进行建档立卡时,高著花安排人员到贫困户家中照相,并违规向贫困户收取洗照片的费用,造成不良影响。同时高著花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7年12月,县纪委给予高著花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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