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女子欲轻生,民警倾力救援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7日 阅读 163
鲁南网11月27日讯(记者 周广聪 通讯员 蔡飞飞)临沂一女子因生活压力过大,长时间独处,无人交流,产生跳楼轻生的想法。多亏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汤河派出所民警的及时出警救助,帮助其脱离了危险。
“邻居家有人爬上了二层房屋屋顶,不下来了,打算要跳楼的。”11月22日一早,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汤河派出所接到村民吴女士的报警。接警后,汤河派出所副所长苏同文立刻组织警力赶往案发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名女子正站在离地面5米高的房屋屋顶,情绪异常激动,周围围满了劝说的群众。民警随后也登上屋顶并安排其他村民暂时撤离,然后对该女子进行劝解。“别人都下去了,咱们也下去吧,来,你先下我再下,我给你扶着梯子。”汤河所副所长苏同文谆谆劝诫。“我不用你管!”面对身穿警服的公安民警,该女子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妥协。
面对眼前这个固执的女子,苏同文副所长不得不另觅他法。民警仔细巡视房屋,发现该房屋从地面到屋顶也仅仅有能够容纳一个梯子的空间,其它的硬件性营救措施还真不好实施。但是该女子在屋顶来回走动可能随时会发生危险,考虑到该女子的安全,无奈之下,不得不实施强制性措施了。
苏同文同随即赶到的邵明兴所长汇报后,两人确定营救方案。由所长邵明兴继续劝说该女子以分散她的注意力,苏同文和另外一名民警分别潜伏在该女子后方合适位置,趁女子不注意,将该女子控制然后用绳索捆住。之后,用床单被褥慢慢的将她从屋顶滑下,并有一名民警从中间接应,以保证其安全顺利到达地面。
民警从出警到顺利营救,整个过程持续近1小时。民警的做法得到了周围群众的高度赞扬,副所长苏同文却回应道:“群众无小事,帮群众们分忧解难是公安民警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