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暖气片不热,市民盼供热提温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5日 阅读 146
鲁南网11月15日热线消息(记者 李晖)15日,市区金源路金源小区有住户反映,供暖几天来,暖气片一直不热,室内温度也上不去,眼下冷空气降温天气即将来临,这个温度在家会冷,希望温度能有所提升。
住户冯先生说,自从供暖以后,家里的暖气片两片有热度,其它的都不热,期间他放了一次水,之后所有暖气片都温乎了,可这种情况持续了1天的时间又不热了。“去年刚开始也不热,后来热力公司调试了几次暖气就热了,今年会不会还是这个问题?”
15日,记者来到该小区采访了部分住户,有些住户说家里的供暖温度还不错。“不知道室内温度有多少,不过感觉温度还可以,在家里坐得住人。”小区住户韩先生说,对于现在的供暖温度他还是比较满意。
当然,也有住户说温度不高,尤其是小区1号楼住户,不少住户说暖气不热。“我昨天摸了摸暖气片还冰凉。”小区1号楼业主刘女士说,这几天气温高,暖气不热还不要紧,马上就要降温了,再不热的话在家受不了。
记者看到,该小区供热二级管网经过改造后架设在楼外,管道摸起来有些温热。
15日,记者联系到蓝天热力片区负责人龚经理。龚经理告诉记者,目前,还未接到该小区住户反映暖气不热的问题,他们也会实时监控换热站数据,如果有问题会积极调试,确保市民正常供暖。“二级管网摸起来温热的话,供水温度应该在38度左右,目前这个供水温度还是可以的。”龚经理说。
同时,龚经理建议,老旧小区的住户可以找专业清理管道的人员,把暖气管道清洗一遍,这样供暖效果会更好。
相关链接:
供热后室温须达18℃,不达标可退热费
供暖开始后,有些市民觉得供暖温度不达标,交的暖气费都不值。更有市民提出,温度不达标是不是可以退费?其实,在供暖后,如果是由热企原因造成的市民家中温度未达到18℃,可申请测温并要求退费。
按照《临沂市供热条例》规定,市民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检测申请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检测。检测方法是,市民家的门窗正常关闭二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将计量器具置于被测房间中央距离地面一米处,计量器具的稳定读数为实际供热温度。
如果经过测定,室内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属于供热企业原因的,供热企业应当在采取整改措施后进行复测。在供热温度达标前的天数,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企业应当按照标准向市民退还热费:室温高于或者等于十六摄氏度、低于十八摄氏度的,退还日热费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室温高于或者等于十四摄氏度、低于十六摄氏度的,退还日热费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室温低于十四摄氏度的,退还日热费金额的百分之百。经复测,用户室温仍不达标的,按照所测温度中最低温度的标准退费。
虽然,《条例》有了明确规定,但是,市民要注意的是,想退费必须满足这个条件,那就是热企原因导致的温度不达标,其它原因则不可以退费。早前,朴园小区有业主反映,邻居家的暖气都热了,唯独自家的暖气片还冰凉,这种情况大多是业主家里的暖气片阻塞导致,与热企供热无关不能退费。
对于检测结果,市民有异议,可以委托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委托方先行垫付,并根据检测结果,由责任方承担。法定检测机构受理用户测温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供热企业参加检测。
不过,有时候温度不达标的责任界定有一定的难度,供用热双方也可能会发生供热争议。这种情况下,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供热主管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