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等25项事项证明被取消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4日 阅读 238
    鲁南网11月14日讯(记者 徐文敏 通讯员 公维鑫)申领生育保险需要提供正常生育证明,证明新生儿情况需要到定点医疗结构开具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申请特殊考生加分需要开具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子女证明……多年来,市民的生活里总有各种各样的证明需要开具。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群众、企业“办事难”问题,今后这25项事项证明被取消。
    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取消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根据一系列文件要求,临沂对全市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疾病诊断证明、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子女证明、正常生育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25项事项证明被取消。
    记者梳理取消证明事项清单发现,被取消的事项清单里涉及公安、人社、卫计、银行等十余家单位,涵盖无犯罪记录证明、职工档案托管手续、注销户口证明等各类证明25项。
    根据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将于通知发布之日起3日内通过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本部门单位取消证明事项目录,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在行使行政权力、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时,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已取消的证明事项材料。要尽快启动有关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程序,制定公布新办事指南,保证平稳过渡,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要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
    同时,对无法律法规依据,擅自增设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证明材料的部门单位,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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