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临沂7个断面超标,缴生态补偿金215万元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1日 阅读 155
鲁南网10月11日讯(记者 孙飞霞)11日,临沂市环保局发布9月份重点河流水质达标及生态补偿情况。据悉,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中,有7个断面超标,共需缴纳生态补偿金215万元。
按照《临沂市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要求,9月份市环保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共有河东区李公河西支东小埠东干渠断面、经开区黄白排水沟黄庄闸断面等7个断面超标,共需缴纳生态补偿金215万元。
其中,河东区李公河西支东小埠东干渠断面氨氮超标2.7倍,总磷超标0.40倍,需缴纳生态补偿金70万元;经济区黄白排水沟黄庄闸断面总磷超标1.2倍,需缴纳生态补偿金50万元;兰陵县汶河南桥断面总磷超标0.28倍,需缴纳生态补偿金14万元;兰陵县白家沟官桥断面总磷超标0.61倍,需缴纳生态补偿金30万元;兰陵县东泇河郯夏公路桥断面总磷超标0.29倍,需缴纳生态补偿金14万元;莒南县鸡龙河于家湖坝断面总磷超标0.34倍,需缴纳生态补偿金17万元;莒南县洙溪河东高家庄断面总磷超标0.20倍,需缴纳生态补偿金10万元。
据悉,市控断面补偿金每月计算一次,每月10日前,市环保局对各断面上月水质及其超标倍数、补偿金情况进行计算,并通报各责任单位。相关责任单位以月为单位将市控断面补偿金及时上缴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