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确定未来3年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0日 阅读 190
鲁南网10月10日讯(记者 孙飞霞)近日,临沂市印发《临沂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排放总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15%以上,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2%以上,优良天数达到227天以上。
根据规划,到2020年,臭氧浓度逐年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PM2.5控制在52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控制在94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氮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硫、一氧化氮浓度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2%以上,优良天数达到227天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逐年减少。
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压减到2348万吨以内。今年10月31日前,淘汰市辖五区35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020年9月30日前,淘汰全市35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020年底,集中供暖面积达到1.12亿平方米,70%以上村庄实现冬季清洁取暖,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量分别相当于替代 41万吨、50万吨标准煤以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 220万千瓦以上。
产业结构优化方面,今年12月31日前,淘汰市辖五区小化肥(含小复混肥、小掺混肥等)企业。2020年10月31日前,罗庄区、高新区全部及兰山区新外环线(东至新 205 国道,西至泉重路,南至枣岚高速公路,北至汶泗路)以内不符合准入要求的企业全部关停淘汰,其他区域完成整改提升。
移动源污染防治方面,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国Ⅵ排放标准。2020年10月31日前,钢铁、建材等批发市场及大型、重型物流集散中心、配货中心迁到新外环线以外。
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方面,2020年,全市重点行业全面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排放总量较2015年削减10%以上。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面,五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搅拌站。2019年1月1日起,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生态保护与建设方面,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2019年6月30日前,规模以上种植、养殖场禁止燃煤,改用电、气、成型生物质等,并配备污染治理设施。2020年12月31日前,秸秆综合利用率提到到92%以上。全市大中型绿色矿山比例达到8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