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城区居民用燃气价格调整听证会10月17日召开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30日 阅读 169
鲁南网9月30日讯(记者 庞尊利)30日,记者从临沂市物价局获悉,10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将在临沂市行政中心442会议室召开临沂城区居民用燃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一档配气价格本次制定为0.55元/立方米。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和山东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即通过核定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考虑税收等因素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制定配气价格”。确定临沂市城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0.70元/立方米,考虑到本次居民销售价格调整幅度较大,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一档配气价格本次制定为0.55元/立方米。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一档配气价格0.70元/立方米待条件成熟后,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非居民城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执行时间另行公布。

阶梯气价以年为一个执行周期,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60立方米/年用气量基数。

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社会福利场所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

对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证的用户,一档气价按2.00元/立方米执行,一年后按2.25元/立方米执行。二、三档气价执行普通用户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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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
        第一阶梯年用气量300立方米(含)以内,价格调整为2.30元/立方米,一年后调整为2.5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气量300-420立方米(不含300立方米),价格调整为2.76元/立方米,一年后调整为3.06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气量420立方米以上,价格调整为3.45元/立方米,一年后调整为3.82元/立方米。(一、二、三阶梯气价按照1:1.2:1.5的比例确定)。非集中供热的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第一阶梯气量900立方米,即年用气量在0-900(含)立方米之间,执行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一阶梯气价2.30元/立方米,一年后调整为2.55元/立方米;年用气量超过900-1200立方米(含)之间,执行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二阶梯气价2.76元/立方米,一年后调整为3.06元/立方米;超过1500立方米,执行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三阶梯气价3.45元/立方米,一年后调整为3.82元/立方米。

方案二:
        第一阶梯年用气量360立方米(含)以内,价格调整为2.35元/立方米,一年后调整为2.6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气量360-480立方米(含),价格调整为2.82元/立方米,一年后调整为3.12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气量480立方米以上,价格调整为3.52元/立方米,一年后调整为3.90元/立方米。(一、二、三阶梯气价按照1:1.2:1.5的比例确定)。非集中供热的天然气独立采暖居民用户:第一阶梯气量900立方米,即年用气量在0-900(含)立方米之间,执行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一阶梯气价2.35元/立方米,一年后调整为2.60元/立方米;年用气量超过900-1200立方米(含)之间,执行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二阶梯气价2.82元/立方米,一年后调整为3.12元/立方米;超过1500立方米,执行居民用户生活用气第三阶梯气价3.52元/立方米,一年后调整为3.90元/立方米。

本报记者 庞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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