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3名干部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1日 阅读 230
   鲁南网9月11日讯(记者 王逸群)11日,记者获悉,因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费县马庄镇齐家湾村原负责人兼现金出纳齐现海、大田庄乡政府农业科员王光平以及大田庄乡五圣堂村原会计王照亮,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中共费县纪委、费县监委对马庄镇齐家湾村原负责人兼现金出纳齐现海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齐现海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多次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伪造收款条、虚开工程款发票等手段,将村集体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费县纪委常委会、费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齐现海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中共费县纪委、费县监委对大田庄乡政府农业科员王光平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王光平违反廉洁纪律,违反有关规定兼职取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占公私财产、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私设“小金库”;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将村集体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套取专项扶贫资金并挪作他用,数额较大;涉嫌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挪用特定款物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费县纪委常委会、费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光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费县监察委员会对大田庄乡五圣堂村原会计王照亮(非中共党员)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经查,2012年12月至2018年1月,被调查人王照亮利用担任费县大田庄乡五圣堂村会计的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将村集体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挪用村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涉嫌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经费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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