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规!各市县"供地"前先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3日 阅读 156
大众网济南5月23日讯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和“二孩”入园高峰的到来,学前教育适龄儿童数量激增。大众网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9年起,山东省将迎来儿童入园高峰,2021年达到峰值,适龄儿童将达到516万,学位缺口约170万。
山东省教育厅厅长邓云锋介绍说,目前儿童“入园难”问题依然突出,近两成孩子不能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其中,最突出的是公办幼儿园发展滞后,最关键的是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落地难,制约了幼儿园特别是公办幼儿园的供给能力。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和“二孩”入园高峰的到来,我省学前教育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从2019年起,我省开始进入入园高峰,2021年达到峰值,适龄儿童将达到516万,学位缺口约170万,需要新增9个班规模的中等幼儿园6300所左右。
记者了解到,山东幼儿园数量缺口很大程度上源于新建小区配套不足。对此,山东省住建厅副厅长周善东说,2011以来全省新建居住区按标准应规划配套建设幼儿园3394所,实际规划3293所,实际建成仅2236所,实际建成数仅占应规划数的65.88%、占实际规划数的67.9%。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出,居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不足主要是规划和已规划的不能足额建成投入使用。
周善东说,针对这两个问题,住建厅已会同省教育厅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对于关于规划不足的问题,我们要求,今后市县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供应前,应由规划、住建、教育、发改、国土、卫计等部门,根据该项目地块拟规划建设住宅面积、预计人口数量、年度新增幼儿规模、城镇化进程等数据,科学提出该项目地块应足额建设幼儿园的数量和规模,列入规划条件意见书,确保项目起始阶段,幼儿园配套规划满足实际需求。
周善东表示,关于已规划幼儿园不能足额建成投入使用,相关部门将全面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在意见书中,依据规划条件,进一步明确幼儿园的建设标准、完成时限、投资来源及移交方式,将其作为相关地块的出让条件,其中明确配套幼儿园投资来源为开发企业的,实行“交钥匙”工程,由开发企业无偿优先代建,建成并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无偿交付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时住建厅将加强建设过程监管,要求分期开发的项目应将配套幼儿园安排在首期建设;加强规划、图审把关,保证同步规划设计;施工许可审核要同时把关建设条件,保证同步建设施工;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备案时,与规划条件意见书、建设条件意见书形成闭合,重点审核配套幼儿园建设是否到位,保证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大众网-山东24小时客户端记者 孙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