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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6月开考 考生作弊将记入高考档案

来源:鲁南网 作者:孟君 发布时间:2016-05-30 18:34

 30日,记者从临沂市教育局获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2016年6月24日-29日举行,本次考试10门课全部开考,考场全部使用电子信息屏蔽仪、无线耳机探测器,考生作弊将记入高考档案。

 
    据了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每年组织2次,本次考试10门课全部开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所有考场的监控全省联网,考试过程中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可以直接调阅每个考点、每个考场的考试现场情况。考试结束后,省、市考试机构还将组织专人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检查,对录像显示的违纪作弊行为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其中,考场全部使用电子信息屏蔽仪,屏蔽考点、考场周围的所有手机信号等电子信息。考生入场携带通讯工具,无论开机与否、使用与否,一律按作弊论处。并且考场全部使用无线耳机探测器,凡携带、使用耳机和无线发射与接收装置器的考生,将被准确无误地测出,一经测出,一律按考试作弊论处。
 
    考生入场时将实行“四核对”。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工作人员、监考人员要对考生逐一安检,并且逐个“四核对”(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考场座号对照表),否则不能入场。考生入场后,监考教师对考生进行“五核对” (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考场座号对照表、座号标签)。开考十五分钟(外语科目考试开考前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考试结束之前,禁止考生交卷出场。
 
    此外,考生作弊将记入高考档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和有关要求:考试违纪的,其违纪学科成绩无效;考试作弊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的作弊行为记入本人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高考录取时,高校有权拒绝录取学考作弊的考生;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考籍。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考试管理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考试管理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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