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子都走不稳当、晃晃悠悠的“小班长”,居然拎着一根棍子,挨个敲打那些“不听话”的小朋友。这样的场景,不只令场外的成年人印象深刻,想必也会让那些坐在教室里的小朋友刻骨铭心。而诸如“听话”“乖巧”等暗示,也会伴随着暴力的驱使沉淀为小朋友的意识与行为。这样的教育,不能不让人深思。
幼儿园的小朋友,正处于天真未凿的混沌时期,这个年龄段的特点,恰恰是爱说爱动,而非一些教师习惯训斥的“听话”。世界在他们面前刚刚展开画卷,各种不确定性不期而至,孩子们需要有一个观察、消化、接收乃至形成认识的过程。这期间,当然需要引导,需要有人帮助孩子们融入到这个世界中去,这也是“社会化”的必要过程,不可跨越。而教育,就是引导孩子融入社会的主要方式与路径。
但无论如何引导,都应遵循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以幼儿为本位。来自外部世界的教育或规训,必须建立在与幼儿的良性沟通之上,要从幼儿的天性出发,引导他们逐渐适应并接受外部的约束与规范。需要指出的是,这些规范确实是必需的,但规范的渗透、传递过程也必须是柔性的、平等的。
在这个问题上,任何希望一蹴而就的简单粗暴做法,都不可取。像合肥这家幼儿园,老师试图通过授权“小班长”打人,让幼儿“不乱说乱动”,可由此传导给孩子们的,并非春风化雨的柔性教育,而是强权之下的屈从。
动辄就打的教育思维,令人失望,也必然后患无穷。身为教师,却纵容、指使孩子去打孩子,既是教育的失败,也必将面临着“多输”的格局。被打的孩子当然会受到伤害,需要心理疏导,而对于打人的孩子而言,当然也不是什么好事。当“小班长”挥舞着棍子可以“合法”抽打每一个同学的时候,我们应该能够感觉到孩子心中的某些戾气以及“当官使权”的优越感的集中释放。此类“学生官”的思想与观念,同样被扭曲、侵蚀,只是很多时候,这种“恶”对于部分学生与老师并不自知而已。
孩子们并不是不需要管束,正确合理的管束是一个人成才的必要路径。但一定要警惕,不能把管束理解为滥用强力与权威。小孩子们并非不讲道理,只要教师用正确的理念、足够的耐心,以及与职业匹配的责任心去平等对待孩子,是完全可以实现良性沟通的。
事实上,诸如此类“小班长”抽打同学的现象,在很多地方、很多教育阶段都有体现。一些教师将培养“代理人”作为减轻自己教学负担的捷径,殊不知,一旦埋下了恶的种子,最终损害的是教育的根基,是孩子们的天性,是成人社会的理性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