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变戏法”被临沂交警识破 扣分罚款恢复原貌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7日 阅读 191

      3月19日,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现场查获一起货车安装“翻牌器”违法行为。

      当天16时40分许,民警在临西六路与前十街交会路口执勤时,发现不远处一辆正在等待红灯的货车未悬挂车辆号牌,便上前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蹊跷的事情发生了,就在民警走近车旁时,前方号牌像变戏法一样 “冒”了出来。
    经民警仔细查看发现,该车果然暗藏玄机,前车牌的固定螺丝钉形同虚设,号牌背面链接牵引装置,在车内按下按钮,即可将车牌推倒,可在行驶过程中躲避监控拍摄。 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人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及违反禁令标志两项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记15分,罚款400元的处罚,并责令驾驶人现场将违法改装设备拆除,恢复车辆原貌。
      自作聪明安装“翻牌器”的行为危害很大,看似逃避了监控抓拍,最终害人害己。与其费尽心思逃避处罚,不如好好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交警不会找上你,交通事故也不会找上你,别拿生命开玩笑。

 

那么,

如何界定未按规定安装号牌呢?

 

关于临时号牌

应注意粘贴在风窗玻璃上!

根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36-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规定,临时行驶车号牌应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载客汽车的另一张应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下角。没有风窗玻璃的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应随车携带。

 

需要提醒的是,临时行驶车号牌必须粘贴在风窗玻璃上,否则公安机关将按照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进行处罚,即罚200元,扣12分。广大车主购买新车后,请第一时间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或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

 

关于固定号牌

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未按规定安装号牌!

1、将机动车号牌以反装、倒装、弯折等形式安装的;

2、使用外置锁式、内藏锁式、电子自动遮挡或更换式活动牌照架进行安装的;

3、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机动车辆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固封装置对机动车号牌进行固定,或号牌固封装置上压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和发牌机关代号与号牌不相对应的;

4、号牌前方采用有机玻璃、固定防护装置遮挡,影响号牌字符的识别的;

5、在车辆号牌安装处同时安装有其他标牌的;

6、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字符边缘小于5mm的;

7、车辆出厂时号牌安装位置即处于固定防护装置之后,导致不能有效识别号牌字符的以及号牌破损未及时更新而影响有效识别号牌字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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