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警察蜀黍呼吁:礼让斑马线,对交通陋习说“NO”!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6日 阅读 271

小小斑马线,

考验着一个城市的文明素养。

斑马线前,

你是驱车抢行,

还是停车礼让?

“礼让”是法律,不是想让才让。

        所谓礼让,其实并不是一个“礼”的问题,不是想礼让就礼让,不想让就可以抢行的。这是法律已经明文规定,司机必须遵守的行车规则。

        礼让斑马线、尊重行人、以人为本,反映的不仅是驾驶人的素质,折射的更是城市文明和汽车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避让。”

 
 

        礼让斑马线,是城市文明交通的重要标志,也是文明城市的应有之义。那么,司机们究竟应该怎样礼让才合乎规定、不影响交通安全? 

如何做到“礼让斑马线”?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隔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隔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4、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5、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6、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一方面,我们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另一方面,作为行人,应该如何文明出行呢?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行人应当走斑马线,并按照交通信号灯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当机动车停车礼让时,抓紧时间快速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或者交通警察指挥时,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通行规定中: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或许会有人做出这样的反驳:

 

 

那行人闯红灯的时候我们就不该让行了呀!行人闯红灯在先呀!

 

 

临沂交警提示您:

 

 
 

与机动车相比,行人处于天然的弱势,当交通事故发生时,行人受到的伤害程度要远远高于机动车内司乘人员。生命的价值高于一般的权利,机动车礼让行人,是对弱者的一种保护,是对生命的尊重。

有的朋友认为,如果行人违反了交通法规在斑马线上闯红灯通行,机动车继续礼让,是在助长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交通的暂时失序,这个说法有一定的道理。

如果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问题,行人存在闯红灯的行为,机动车驾驶人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冲过去,二是停下来,冲过去有可能造成事故,停下来,行人可以安全通过。作为一个有价值观和道德感的驾驶人,应该选择停下来,道德的践行需要内心有坚定信念的先行者,考量自己是否坚持了内心的道德标准。

不文明的行为,不能成为一些人首先做得更文明的阻力,也不是选择放弃努力的理由。

 
 

 

而作为行人,不能说这样就“有恃无恐”了,且不说对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认识和站位有多高,“安不安全”这事儿,您真的指望别人替您想着吗?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

是市民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

文明交通

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

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

文明出行,

从礼让斑马线开始,

从我做起,

做“文明过马路、礼让斑马线” 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