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任性!临沂一男子嫌名字不好听,竟做出如此举动……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7日 阅读 409

姓名是我们每个人的第一张名片

不仅代表着一个人的符号

还凝聚着父母的期望

但是觉得名字不好听

想改名又怕麻烦

怎么办呢?

近日,

临沂临沭一男子办了个假身份证

只因为了图省事

结果却是

 

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7月27日上午临近10点,临沭县公安局大兴派出所办证大厅里来了一位自称班某的中年男子。
 

让人奇怪的是,该男子竟然拿出头像一样、名字却不同的两个身份证,要求民警将他的两个身份证的名字改成一样的。户籍女警拿过身份证一眼就看出其中的一个身份证信息数字是假的。经询问,班某自言两个身份证中有一个是假的。
 

随后,民警立即将班某带离询问。班某交代,10年前,他想改名字,可是村里不给出证明。为了省事,他到江苏花钱办了个假证
 

10年来,假身份证一直放在家里,也没使用几回。这次因牵扯到孩子升学,他才把假身份证拿了出来。因班某态度较好,加上主动拿出假身份证,民警根据有关法规,对班某处以500元的行政处罚。
 

名字是我们每个人极为重要的标识

那么如果一个人真的想改名

这在法律上允许吗?又该怎么改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
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各地户籍部门要求不同。



申请变更名字,一般情况下需符合以下情形
 
(一)姓名中带有生僻词,电脑打不出来;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五)僧侣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号代替俗名的;
 
所以说改名的理由是否充分是能否改名成功的前提,很多朋友申请改名,被户政部门拒绝也都是因为缺乏充分的更名理由。
 
禁止改名的情形: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的,不得变更姓名。
 
因各地户政部门所需材料及手续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改名细则请详细咨询当地户政部门(公安局)。


检察官提醒

改名可以走正规程序,不能因为一时省事而任性的在法律边缘试探任何伪造身份证的行为,均是违法犯罪行为,伪造自身的身份证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

 

另外要提醒的是,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特别是成年人改名所需要变更的证件可能会很多,所以说,改名还请三思.

 

 

申请变更名字,一般情况下需符合以下情形

 

(一)姓名中带有生僻词,电脑打不出来;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五)僧侣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号代替俗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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