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明确要求:2017年底前,造纸、焦化(钢铁企业焦炉)、氮肥3个行业完成清洁化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印染、制革3个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2017年底前,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根据各省(区、市)报送材料,截至2017年底,各地共上报需进行清洁化改造印染企业1416家,其中临沂市有4家。
兰山区
企业名称:临沂长青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改造措施:冷轧堆
莒南县
企业名称:莒南县鑫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改造措施:冷轧堆
高新区
企业名称:临沂芙蓉家纺有限公司
改造措施:在大部分烘筒;预缩机;还原汽蒸箱和履带汽蒸箱等部位加装冷凝水采集器;将氧漂机废水直接打到退浆机水洗槽循环利用,将丝光机中段废水直接打到染色机中段水洗(皂洗蒸箱前),特别是还原蒸箱水封口,实现氧漂机和丝光机接近零排放。
沂水县
企业名称:沂水恒泰纺园有限公司
改造措施:冷轧堆
印染行业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目的在于减少印染加工过程中水资源的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为切实落实《水十条》清洁化改造要求、保障公众健康,我部现将印染行业清洁化改造的详细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1日至7月11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组织、企业、个人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监督举报公示清单中存在清洁化改造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清单外应报未报印染企业、印染企业存在的其他环保问题(如偷排污水、存在应淘汰取缔落后产能等)。举报信息一经核实,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属于改造范围内但未上报相关信息的企业,在公示期内如实补充申报(补充申报表附后),将不再追究,公示期内仍不上报的,一经发现则按弄虚作假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生态环境部(邮编:100035)
举报电话:(010)84935398-827(010)66556869
传真:010-6655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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