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时间
《办法》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2016年10月27日印发的原《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将于2018年6月30日停止执行。
办法规定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采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记分制。当年无记分记录的企业为环境信用绿标企业,以绿牌标识;当年有记分记录、累计记分11分以下的企业为环境信用黄标企业,以黄牌标识;当年累计记分12分以上的企业为环境信用红标企业,以红牌标识。
临沂:环境信用让绿黄红来说话
截至目前,我局共对6000余家企业进行环境信用评价,其中
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完成并经环保部门核实后,对一次性记11分以下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核销其相应的记分;对一次性记12分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保留其相应的记分,下年度予以核销。
环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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