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政策说明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1日 阅读 479

近日,我市城区天然气经营网点出现集中排队购气现象,为使广大居民了解掌握天然气价格政策,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我市城区居民用天然气继续执行现行价格政策,即:年用气量240立方米以下(含240立方米)为2.00元/立方米,年用气量240—1140立方米的部分(含1140立方米)为2.40元/立方米,年用气量114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为3.00元/立方米。

二、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2018年6月10日调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并非居民购气价格。居民购气价格的调整要有一个过程,需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未调整销售价格前,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提高或变相提高居民天然气价格。

三、各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保障供应,不得提高销售价格,更不得擅自停气或临时增加限购措施。

四、希望广大用户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临沂市物价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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