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临沂市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850件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取得新进展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1日 阅读 1844

 6月28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我市上半年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据介绍,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今年上半年,市本级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733件,结案637件,同比分别增长105.9%、124.3%;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850件、结案1556件,同比分别增长85.6%、88.8%。

  开设“每周一听”栏目,推动线上听证

  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我市按照新《行政复议法》规定,提升信息化水平,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行政复议,提高工作质效。

  市司法局官网开设“每周一听”栏目,定期发布公开听证公告,方便当事人参与行政复议。今年来,市司法局已组织线上听证42起,组织线下听证9起,其中公开听证37起。线上听证以其方便、快捷的优势成为承办人首选的听证方式。

  我市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法》“将行政复议决定书向社会公开”新规定,制定《临沂市行政复议决定公开办法》,对行政复议决定公开的方式、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今年来,已在市司法局官网公开由市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300余件,各县(区)也均按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决定进行了公开。

  为推动复议场所、设备升级改造,全市均按照“前台后场”方式建设了临街独立或集成在便民服务大厅的行政复议中心,按照信息化要求新建、改建听证室、调解室及前台接待场所,配备同步录音录像、大屏显示、语音转录、高清线上听证等信息化设备,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总结“简案速决”经验,推广简易程序案件做法

  案件审理质效逐步提高

  为完善案件审理程序,我市总结“简案速决”经验,推广设立专人专岗办理简易程序案件做法,有效提升审理效率;对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全面落实听取当事人意见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听证制度;对程序合法但内容不适当的行政行为,由复议机关直接予以变更,切实提升行政效率。截至目前,全市共有743件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审理,占到受理案件总数40.1%;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中的108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部进行听证,听证率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9.8%。

  为加强审查监督,我市坚持有错必纠、全面审查,全市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达到11%。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机制,对具有履行内容的复议决定履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履行率保持100%。完善行政复议通报制度,对复议工作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适时通报重大、复杂案件办理情况。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程序违法、明显不当等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统一执法、审查标准。

  我市强化调解和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建立完善行政复议案前、案中调解和解机制,落实《临沂市行政复议调解办法》,在法律框架内寻求群众更满意、被申请人也支持的最佳效果。今年,市本级已对252起行政争议进行案前调解,调解成功167起,占比66.3%。全市共有527起复议案件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占案件办结总数33.9%,其中市本级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27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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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我市调整行政复议管辖权

  为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进一步方便群众申请行政复议,自2024年7月1日起,对市政府工作部门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管辖作出调整。

  以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罗庄分局、河东分局及其下属派出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调整为由其所在地的区政府管辖;以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罗庄大队、河东大队、郯城大队、兰陵大队、沂水大队、沂南大队、平邑大队、费县大队、蒙阴大队、莒南大队、临沭大队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调整为由其所在地的县(区)政府管辖;以其他市政府工作部门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派出机构所在地的县(区)政府管辖。

  市政府工作部门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派出机构调整变化的,以调整变化后的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其所在地的县(区)政府管辖。对上述机构于2024年7月1日之前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并于2024年7月1日之后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仍然由市政府管辖。

  与行政诉讼相比,行政复议具有三方面优势

  行政复议相对于行政诉讼,其优势主要有免费、快捷、全面性3个方面。

  在收费方面,行政复议不收费,行政相对人获得救济的成本相对低廉。

  在快捷方面,一般而言,行政复议自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则只需30日,行政诉讼一审的期限为6个月,二审的期限为3个月,行政相对人走诉讼渠道所花费的时间成本要比行政复议大得多。

  在全面性方面,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实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全面审查的原则,其较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更为广泛,对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更为全面、适当,同时作为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行政复议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能力更强、程度更深。

  临报融媒记者 彭连娜

来源:琅琊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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