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书 严禁借中高考之机哄抬价格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6日 阅读 742

  6月3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中高考、端午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维护中高考及端午节期间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考生、家长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告诫书》部分内容如下: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价格自律,守法诚信经营,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宾馆酒店、餐饮娱乐等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明码标价和服务收费公示。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相应标价,避免误导消费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借中考、高考和端午节假期之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景区景点、停车场、道路收费站等经营者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以及不落实“绿色通道”和免收通行费优惠政策。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价格欺诈行为: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其他价格欺诈行为。

  临报融媒记者 梅香玉

来源:琅琊新闻网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