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赠送的代金券不能使用 开发商:情况比较特殊,会积极协调此事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2日 阅读 227
        鲁南网7月11日热线消息 (记者 王晓)市民邓先生购买新房时,收到商家工作人员赠送的一张代金券,称在交纳物业费的时候可以抵扣使用。当邓先生交房后开始交纳物业费时,却被告知这张代金券无法正常使用。

代金券的掌是临沂乾坤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据邓先生介绍,2015年6月,他在凯恩花园购买了一套房。购房时,邓先生参加了交8000抵3万元的活动,工作人员赠送了一张代金券给他,说这是公司的一项优惠政策。当时邓先生就签了一份《委托服务协议》,上面的乙方和盖章都是临沂乾坤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邓先生说,当初购房时高层房价是5600元/平方米,物业费初步定为每月1.8元/平方米。“我买了一套110平方米的房子,一个月算下来物业费就将近200块钱。”邓先生说,自己购房时是朋友推荐,参加了“以旧带新”活动,乙方会给一张303天的物业费代金券,这项活动非常实惠,邓先生很满意。“当时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拿到代金券,而是在一个月之后。”邓先生告诉记者,当他去拿代金券的时候,看到了代金券的章也是临沂乾坤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的,自己就没有多想。

邓先生参加8000抵3万元的活动时,也是和这家临沂乾坤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签的合同
        2016年12月30日,邓先生的新房交房。2017年1月1日,邓先生到小区物业交纳物业费时,工作人员表示,第一次还不能使用,等到下次交物业费时可以用。
        今年7月份,到了交第二季度物业费的时间了,邓先生再次到小区物业交费,这一次工作人员却说,邓先生这张券无法使用。“说好的能用,这次为啥还不行呢?”邓先生很不理解。
        7月1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凯恩花园的物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在每个阶段都会推出一项优惠政策,像这种物业费抵扣代金券,有半年的、303天的和1年的。该工作人员解释说,由于物业公司的一些费用支出都是由房地产公司拨付的,这笔物业费抵扣款是在今年5月份才到账。“手里有这种代金券的业主,从下半年开始可以使用。”该工作人员也指出,公司收到的房地产公司发来的明细名单里,确实没有邓先生的名字。
        随后,记者联系到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的李经理。李经理告诉记者,他是2016年接手凯恩花园项目的,之前的事情并不是很清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临沂乾坤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不属于荣盛地产。
        临沂乾坤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不属于荣盛地产,为什么邓先生在买房时参加的优惠活动,上面的单据盖章都显示是一家网络传媒公司呢?李经理解释说,这种情况非常特殊,公司正在全力以赴地解决,还需要一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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