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临沂建设的实施意见》 美丽临沂目标到2035年基本实现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7日 阅读 779

琅琊新闻网讯 2月26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解读《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临沂建设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副市长孙德士介绍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临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回答记者提问。

2023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2024年4月17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员逐条梳理,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制审查等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并经省政府备案后正式印发《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美丽临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美丽临沂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临沂。

《实施意见》共7个板块、26项内容。一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产业结构调整、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等6个方面,深化新旧动能转换。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从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场保卫战和推动固体废物、新污染物治理等4个方面,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三是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力度,从推进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生物多样性等2个方面,提高生态修复保护水平。四是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从维护生态安全、强化风险防控、监管核与辐射等3个方面,筑牢生态安全底线。五是加快美丽临沂全域建设,从建设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临沂样板等3个方面,分层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六是全面推动美丽临沂建设全民行动,从宣传教育、培育弘扬生态文化等4个方面,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七是强化美丽临沂建设支撑保障,从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政策保障等4个方面,夯实美丽临沂建设基础支撑。

作为推进美丽临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实施意见》编制过程中坚持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国家、省意见任务要求,梳理建立重点任务项目库,实施减污降碳工程、EOD等项目,推动国家、省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坚持注重结合我市实际,聚焦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重大战略,根据我市实际,明确14条具有我市特色的目标指标,增加34条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细化7条、调整6条具体措施办法,积极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围绕强化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聚焦水环境、大气环境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研究新办法,拿出新措施,坚持系统推进、整体提升,加快建设时尚宜居美丽新临沂。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孙芳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