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小区防汛“安全堤”,临沂物业企业要这么做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6日 阅读 669

  为全面提升临沂市住宅小区防汛应对能力,有效防范和降低洪涝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结合实际,临沂市制定《临沂市住宅小区物业企业防汛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我市住宅小区物业企业防汛工作具体任务为:

  (一)制定防汛应急预案。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小区规模、地势及周边市政管网等情况,制定切实可行防汛应急预案,每年汛期前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抢险人员熟练掌握物资、设备使用方法以及突发情况处置方案。建立完整业主信息,包括联系方式、业主车辆信息、访客车辆信息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通知业主转移车辆、物资或者财产。

  (二)建立防汛应急抢险队伍。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组建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并进行编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到岗到位,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全部参与,同时动员引导党员、志愿服务者、小区业主参加,并建立抢险队员通讯录,方便及时联系。

  (三)建立防汛值班制度。汛期物业服务企业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在小区公示栏或明显位置公布24小时应急电话;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汛情等极端天气情况,认真做好应对防范工作。

  (四)建立信息发布和报送机制。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在业主微信群等发布天气预警信息,提醒广大业主做好防范工作。建立防汛信息报送机制,遇到险情和突发状况,物业值班人员要及时向所属街道、社区报告相关情况,需要救援时,及时提出需求。要及时回复业主关心的问题,反馈现场防汛处置情况,稳定业主情绪。

  (五)严格做好防汛物资储备。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照指引要求,配齐配足各类防汛物资和设备。防汛物资应放置在重点部位或集中在专门区域,避免暴晒和风吹雨淋;存放时应分类码放、设置标识,注明种类和数量。

  (六)认真开展汛前排查。物业服务企业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组织开展汛前隐患排查,做到排查全覆盖,将防汛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落实。

  (七)明确防汛应急程序。收到市城防指发布城市防汛预警后,根据预警级别,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措施,立即对地下车库出入口、地下人防出入口、供电设备间、燃气设备间、供水设备间、热力设备间进行巡查检查,在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设立安全警示标识,重点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的部位设专人看守,组织抢险队伍随时做好抢险准备。

  《意见》要求,要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物业小区防汛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防汛物资配备、防汛预案制定、排水设施维护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要压实企业责任。物业项目负责人是小区防汛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防汛准备、汛期指挥、协助抢险救援等工作;物业服务企业法人代表为防汛主要负责人,负责督导各项防汛工作的落实。

  要强化联动配合。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加强与应急、城管、气象、水利、网信等部门联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导检查防汛责任落实情况,加强应急抢险救援,统筹抓好物业小区防汛工作。

  《意见》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科学高效,安全有序”的原则,完善物业管理区域防汛体系,落实各项防汛制度,扎实做好防汛物资储备、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提高应急抢险保障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洪涝灾害对人民群众造成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

  此外,指导意见未明确的内容,各县区住建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汛情和小区实际情况,做好防汛准备和应对工作。

  临报融媒记者 谭笑

来源:琅琊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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