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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临沂分行查漏补缺做好安全评估工作

来源:鲁南网 编辑:梁克水 朱明忠 发布时间:2017-09-19 14:40
       今年以来,临沂分行根据公安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结合新修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文件要求,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评估要求,细化工作措施。以此次安全评估为契机,查找隐患,整改不足,把安全评估工作抓好抓实,为迎接新一轮评估验收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该行成立以分管行领导任组长,保卫科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保卫科。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评估责任。同时,对照评估内容,制定自查自评目标、计划,研究分析工作重点,切实落实评价人员责任。
        二、严格标准,客观评价。按照(2017 年6 月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准确把握银行业安全保卫工作的行业标准内涵,确保安全评估结果的客观、实际。在安全评估工作中,保卫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联系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做好工作协调。采取各部门负责人自查和县行互查、市行抽查等方式,客观评价本行的安全防范工作。通过对办公场所、营业网点、离行式自助银行等在消防安全、案件防范、安全保卫基础工作和实体防范、技术防范、自助设备及自助银行安全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整改落实,确保安全。该行根据《安全评估计分》标准进行严格自查自评,对发现的问题逐条进行登记、汇总,拿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当场能解决的,立即进行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按照先易后难顺序进行整改,确属硬件设施整改有难度的,及时汇总向上级行反映,取得帮助和支持。
         四、落实责任,严格考评。该行把安全评估作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推动内部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严格把握安全评价相关内容,逐级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在安全评价中,对工作不负责任或对能究改而未及时整改的,按照“员工行为处理规定”和上级行相关要求,进行通报批评或纳入本季度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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