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债市蓝海 助力小微开源降本 浙商银行发行200亿元小微企业金融债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7日 阅读 10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期金融债券”(下称“18浙商银行01”)于8月29日成功发行,发行期限3年,发行金额200亿元,募集资金将全部专项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除了在需求端不断创新普惠金融产品、扩大小微金服范围,通过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等举措,在资金供给端拓宽资金来源、降低资金成本,也是浙商银行践行普惠金融的重要举措。2013年9月至今,该行已连续5年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发行规模逐年扩大,累计已达410亿元,发行量位居行业之首。本次“18浙商银行01”的成功发行,将进一步放大其服务小微企业的规模和能力。

  募资200亿元
  全部用于小微信贷投放

  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一直备受政策层面的重视,纾解这一难题需要更深层次的金融创新。
  在日前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央行副行长朱鹤新表示,通过创新债券市场的融资产品及功能是支持小微企业的有效措施之一;比如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鼓励债券信用增进机构通过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支持商业银行发行中小企业金融债等。
  专家认为,监管层面提倡的这些举措将搭建债券直接融资和小微信贷的间接融资间的桥梁,进一步帮助小微企业拓宽资金来源、降低资金成本,切实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质效。本次发行的“18浙商银行01”,正是浙商银行这一政策精神下的全新实践。本期债券在发行过程中,获得包括政策性银行、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多类型机构投资者广泛认可。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的要求,浙商银行承诺,发行“18浙商银行01”所募集的200亿元资金,将全部专项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突破负债来源局限
  放大小微金服的规模和能力

  据悉,包括“18浙商银行01”在内,浙商银行为纾解小微企业融资两难,自2013年9月以来已连续5年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发行规模逐年扩大,累计已达410亿元,发行量位居行业之首。
  在浙商银行看来,这与其根植民营经济的内在基因、全条线多措并举服务小微的战略定力是分不开的。自2006年设立首家小企业专营机构以来,浙商银行一直坚持商业可持续的普惠金融道路,建立了矩阵型、穿透式、三层级普惠金融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普惠金融经营机制,持续加强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建设,促进普惠金融可持续均衡发展。12年来,浙商银行累计授信服务小微客户近18万户,发放贷款超6000亿元,帮助200多万人实现了创业和就业梦想。
  业绩公告显示,截至2018年6月末,浙商银行小微贷款余额2038.8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16.74亿元,增速11.90%,小微贷款在各项贷款中占比超25%。其中,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58.36亿元,较年初增229.64亿元,增幅20.35%。
  此外,围绕新兴产业和高端人才的金融需求,浙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投向新行业贷款余额达501.16亿元,较年初增79.08亿元,增幅15.63%,并服务了近百家包括“国千”“省千”专家在内的高端人才创办或参与的企业。
  与此同时,浙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保持平稳,资产质量保持优良,截至今年6月末不良率仅为0.92%,较年初下降0.03个百分点,远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业内专家认为,债市蓝海对于小微企业的意义并不局限于为其提供直接融资本身。在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下,通过为商业银行提供专项的债券融资渠道,放大其服务小微企业的规模和能力,或是当前条件下迅速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纾解融资难融资贵的可行方式。得益于历次小微企业金融债的发行,浙商银行突破了负债来源的局限,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能力也将得以充分施展。统计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浙商银行利用小微企业金融债,已累计发放小微贷款近850亿元。
  据悉,未来浙商银行还将遵照监管政策,在中小企业私募债、小微贷款资产证券化等方面继续探索,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融通供需两端,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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