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内幕交易行为 持续保持监管高压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0日 阅读 140
■记者 苏诗钰
近期,证监会对七宗内幕交易案作出处罚,其中六宗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事项相关。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领域已成为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易发、高发地带,证监会将对该领域发生的违法行为予以持续严厉打击。
从证监会发布的数据来看,今年上半年,内幕交易类案件处罚36起。其中,王良友内幕交易“文山电力”案、徐康军内幕交易“杉杉股份”案、应燕红内幕交易“宁波富邦”案等24起案件的内幕信息均涉及并购重组事项,表明该领域依然是内幕交易高发区域。
中邮证券董事总经理尚震宇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内幕交易是对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交易,从根本上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原则,致使证券价格和指数形成失去时效性和客观性,导致资本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失灵,严重侵犯了投资大众的合法权益。
顶点财经首席宏观分析师徐阳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内幕交易的存在违反了股票市场“三公”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破坏了市场投资秩序;其次,内幕交易丑闻的发生会减少投资者对股票市场的信心和投资热度,严重影响了股票市场资金筹集和优化资本配置功能的发挥;再者,如果内幕交易大量存在,证券价格和指数的时效性和客观性将会丧失,最终证券市场作为国民经济晴雨表的作用也就不复存在。
那么,可以从哪些方面打击并购重组中的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呢?徐阳表示,可以压缩决策链条。缩短审批流程,简化流转周期,尽可能早披露相关信息,减少内幕信息传播的时间和环节。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制度,在内幕信息的筹划及形成阶段采取尽可能好的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其次,可以提高主观认识。加强警示教育,提高社会各界主动拒绝内幕交易的意识,加大对内幕交易的危害性、后果的严重性、内幕信息保密的重要性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正确认识。
此外,徐阳表示,还要加大内幕交易查处力度。及时总结内幕交易案件查处经验和行之有效的证明方法,参考国际上内幕交易的认定做法,研究通过有条件的推定方式证明内幕交易,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指导、推动内幕交易案件的查处。此外,还要健全相关立法。目前,我国对于内幕交易方面的立法还处于一个杂而散的状态,关于内幕交易的相关规定散见于《刑法》、《证券法》以及其他证券类规章条例中。为遏制内幕交易日益泛滥的趋势,建议在立法层面提高立法层次,出台一部比较全面的规制内幕交易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