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诉讼材料,我们帮转” ——兰山法院诉讼材料收转中心作当事人和法官的中转站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4日 阅读 452
“您好,这是我交给韩庆林法官的诉讼材料。”8月9日上午10:30左右,一案件当事人赵某在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材料收转中心向工作人员陈苏萍说道。
“好的,请出示您的身份证,同时填写诉讼材料收清单,在上面签字按手印确认。”陈苏萍接过身份证和一摞材料。
“讼材料收清单填写完了。”几分钟后,赵某把填写好的《兰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材料收取清单》交给了陈苏萍。
陈苏萍接过清单,和赵某提供的诉讼材料一一对应核实无误后,盖上了“兰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材料收取专用章”。该讼材料收取清单一式三份,一份由材料收转中心留存,一份交给承办法官,一份交当事人。
送走了赵某后,陈苏萍立科坐到电脑前,把赵某的诉讼材料输入材料收转平台软件,进行登记。之后,把纸质诉讼材料放进了旁边的材料收储箱。
上午10:50分,承办法官韩庆林收到了材料收转中心通过12368短信平台自动发送的提示短信“您有一份由陈苏萍提交过来的单据复印件,请到诉讼服务中心领取”。
下午16:35分,忙碌了一天终于得空的韩庆林法官来到材料收转中心,凭借专属自己的材料收储箱密码,取走了赵某的诉讼材料。随后,陈苏萍用鼠标在材料收转平台软件上轻轻的一点,确认承办法官签收。
此刻,赵某的手机上也收到了材料收转中心通过12368短信平台发送的提示短信“您交给韩庆林法官的诉讼材料,已经被法官签收”。
“只要当事人将其材料递交给收转中心,我们工作人员会将材料登录材料收转平台,之后平台会自动向承办法官发送短信,提示法官到收转中心领取材料。法官凭借材料收储箱的密码收取材料后,收转平台也会向递交材料的当事人发送短信,告知当事人其材料已被法官领取。”陈苏萍说。
据介绍,材料收转中心收取的材料,承办法官须于每个工作日17:00前领走材料;情况紧急的,材料收转中心工作人员会立刻转交;当天未签收的,会电话通知承办法官,必须于第二个工作日12:00前签收完毕。
兰山法院诉讼材料收转中心设立在审判大厅一楼,平时有两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材料收转工作。该中心办公区域配备电脑、材料收转储物箱、速拍仪等智能办公设备,使得材料收转运行实现智能化。办公电脑上设置了材料收转平台软件,通过对各个时间节点的诉讼材料登记,实现诉讼材料统一管理,全程留痕。
自2016年2月16日,兰山法院诉讼材料收转中心正式运行以来,截至8月4日,共计收转材料11506件。这一方面大大方便了当事人,另一方面也节省了法官的时间。
“我作为律师,经常代当事人向法官递交诉讼材料。没有设置材料收转中心之前,递交材料很不方便,比如,我到法院了,正赶巧法官正在开庭。这样就只好等庭审结束,有时候一等就得等两三个小时,时间就这样白白的浪费了。现在好了,递交材料,直奔材料收转中心,啥事也不耽误。”山东琅琊律师事务所律师顾元豪说。
说到材料收转中心设立的好处,兰山法院民一庭法官乔丽赞不绝口:“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省了承办法官的时间,让我们法官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研判判案情,审判案件上,做到专司审判,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8月9日下午,临近下午5点,兰山法院材料收转中心前来递交材料的当事人进进出出的还不少。对此,陈苏萍介绍说,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材料收转中心在法院审判大厅一楼,前来办事的群众都会经过这里,有来送材料的,也有咨询其他业务的。
“姑娘,我的这份材料也交给您吧?”一位上了岁数的大爷说道。
“对不起,大爷,这里收的是诉讼材料,您是材料是关于执行的,请您向前走几十米到执行大厅,交给那里的工作人员。”陈苏萍热情耐心的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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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法院诉讼材料收转中心主要接收哪些材料?
(1)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给本院各业务部门的诉讼材料,包括诉讼的证据材料、答辩状、申请书、撤诉书、辩护词、代理词、评估和拍卖报告材料等;
(2)送达由各业务庭通知当事人前来诉讼材料中心领取的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诉讼材料;
(3)接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本院提交的上诉材料,并开具交费通知;
(4)为诉讼当事人出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5)本院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