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把豪车开进水塘溺亡 家属索赔发现难确定被告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7日 阅读 374

  2016年11月,某代驾平台的司机王某某在代驾途中,将代驾的保时捷卡宴开进了水塘,待车辆打捞出水时,王某某已经死亡。人走了,必然涉及赔偿问题,一般人都会认为,当然是找代驾公司要赔偿。但事实远比这复杂得多,由于该代驾公司是互联网企业,其用工方式非常复杂,迥异于传统用工方式,此案在南京江宁法院审理时,确定被告都成了难题。最终经调解,由四被告之一的浙江一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损失的七成赔偿死者家属60.5万。 通讯员 江法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罗双江

  惊奇 1

  索赔找代驾公司就行?错,被告有4个

  2016年11月26日凌晨一点多,从事代驾的王某某在帮客户代驾的过程中,驾驶客户的保时捷卡宴越野车沿江宁区竹山路由北向南行驶到了竹山路吉印大道路口,因操作不慎,车子一下子冲进了路边的水塘。后驾驶座的车主和另一名乘客赶紧从车天窗爬了出来,随后打电话报警。等救援设备赶到时,车辆已没入水中,只剩一点车顶露在水面上。车辆打捞上来之后,王某某已经死亡。

  王某某的家属将某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代驾平台)告到江宁法院索赔,理由是,王某某于2015年12月4日在手机上用该代驾平台软件注册成为代驾驾驶员,接受该代驾公司的管理、培训,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工资由该公司结算,双方形成劳务关系。

  代驾公司则表示,王某某家属告错人了,该公司只负责软件的运营维护,软件中的“代驾”业务是杭州快智科技有限公司在运营,而王某某则是和江苏邦芒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签的劳务合同,不应该找他们索赔。

  法院依职权追加了邦芒公司、快智公司为被告。

  而根据王某某支付宝中的资金入账记录,给王某某发放报酬的又是浙江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于是,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法院把邦芒公司、快智公司、外企德科全部追加为被告,连同代驾公司,一共四名被告。

  惊奇 2

  有制服和工牌,却不一定是代驾公司的人?

  7月5日,该案在江宁法院开发区法庭第三次开庭。记者发现,代驾公司和快智公司作为同一母公司旗下的子公司,聘请了同一名律师作为代理人。外企德科和邦芒公司则各自派出了自己的代理人。代驾公司律师称,普通人想成为该平台的代驾驾驶员,首先要在手机上打开代驾司机端软件,填写资料成为会员,之后,会有和平台合作的劳务公司联系该注册人员,经过面试和培训,培训合格后,劳务公司向代驾公司发送相关数据,为该注册人员开通服务,该注册人员即可成为平台代驾司机。与王某某签合同的劳务公司,就是邦芒公司,他们曾要求邦芒公司提供合同,但邦芒公司拒不配合。“死者虽然有代驾公司的制服和工牌,但并不代表他就是代驾公司的人。”

  对此,邦芒公司表示,他们查遍了公司所有的合同,均没有发现和王某某签订的合同。王某某和代驾公司有劳务关系,因为王某某在注册成为该平台代驾会员时,必须点击同意《代驾人员服务协议》,方能进入下一步,那个代驾协议,就是王某某与代驾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

  那么,王某某和代驾公司的服务协议具体是什么内容?死者王某某的家属表示,在王某某出事之后,他们试图用王某某的账号登录网络平台查看相关信息,却发现他们已无法进入系统查看任何信息。

  惊奇 3

  看似不相干的劳务公司认下60.5万的赔偿

  为了弄清事实,法官要求代驾公司的律师提供和邦芒公司之间的利润分成协议。但该公司的律师则称这是商业秘密,坚决不能提供,并表示这和本案没有关系。

  那么,到底是谁与王某某签订的劳务合同?是给王某某支付宝打钱的外企德科公司吗?

  外企德科公司的代理人向公司核实了一番后称,像外企德科和邦芒公司这样,为代驾平台的注册者提供签署劳务合同服务的公司还有很多。去年11月26日和27日,正好是外企德科公司和邦芒公司在南京进行服务商交接的当口,偏不巧的是王某某在这个时候出了事,所以王某某的劳务合同没能及时从德科公司转移到邦芒公司,他们愿意承担王某某死亡的赔偿责任,绝对不会推脱。

  对于外企德科公司认领的这份责任,王某某的家人并不认可,他们仍然坚持认为王某某和代驾公司签的劳务合同,应当由代驾公司进行赔偿。而代驾公司对于他们和合作的劳务公司之间到底如何进行利润分配,始终讳莫如深。

  当天的庭审从下午两点半一直进行到傍晚六点多,最终原告同意和外企德科公司进行调解,由外企德科公司赔偿全部损失的七成,经计算,合计60.5万元,双方达成调解,了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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