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线 | 更换燃气表交费460元,拿回旧表需要再交200元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4日 阅读 341
燃气表出现故障,报修后更换燃气表交费460元,而要拿回旧表需要再交200元,那么燃气表究竟是业主所有还是燃气公司所有呢?这是市民严先生难以理解。
近日,家住临沂御龙湾小区的市民严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称,9月28日,他发现家中的燃气表不显示数字了,按照客服人员的提示操作之后,燃气表依旧不显示数字。无奈之下,他不得不报修临沂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当天上午11点左右,工作人员前来查看,将原来的旧表更换之后收费460元。
“为什么更换?并没有给我明确的答复,而缴费之后,之前的燃气表也拿走了。”这让严先生十分不理解。随后,他来到临沂中裕燃气有限公司,长时间等待之后给予的答复是“更换前的燃气表留下需要再交200元钱”。
关于燃气表的所有权问题,严先生提出质疑,“燃气表究竟是业主还是燃气公司呢?如果属于燃气公司,为何业主要交钱购买;如果属于业主,为何拿回更换之前的燃气表还要额外交钱?”他向多个部门反映此事,但是多次协调未果,而临沂中裕燃气公司给予的答复是“强制回收,这是公司规定”。
对此,记者联系了临沂中裕燃气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他解释称,关于燃气表的使用问题,如果是业主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或被人为破坏,更换燃气表需要收费,而严先生要求退费需要提出合理的理由,向公司申报。
“经工作人员查看,严先生所使用的燃气表是由长时间未更换电池,导致电池漏液腐蚀电路板无法正常工作。”该负责人称,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燃气表属于特殊计量仪器,被更换掉的需要回收。如果业主想拿回更换前的燃气表,需要经过公司损毁以后才可以。
如果严先生对更换原因有疑问,该负责人表示,可以去相关部门对燃气表进行权威检测。
律师说法:
有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无合同可以协商或起诉
几乎家家户户都在使用燃气表,那么燃气表的所有权究竟是属于谁呢?对此,记者联系了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律师,他分析称,实际上,业主和燃气公司之间也是一种合同关系,安装或使用前期如果有相关合同约定,就要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如果双方之间没有合同约定,双方可以就此进行协商。”彭海律师称,如果协商不行,双方就只能诉诸法律手段。
临报融媒记者 庞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