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回家途中“邂逅”被执行人车辆 临沂兰山法院深夜出击进行扣押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3日 阅读 303

        近日,临沂兰山法院法警回家途中偶然发现了多方查找未果的被执行人车辆,执行二团队立即行动,连夜将车辆扣押,助案件顺利执结。

  葛某某与郝某某、陈某合同纠纷一案,兰山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判令郝某某、陈某偿付葛某某承包费62500元及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用。

  因郝某某、陈某未按法律文书履行付款义务,葛某某遂申请执行。承办本案的执行二团队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既没有履行付款义务,也没有报告财产。执行人员经网络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但其名下有别克商务轿车一辆。

  2019年10月,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郝某某、陈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同时签发拘留决定书及执行裁定书,向临沂市兰山公安分局送达协助追查被执行人函,要求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组织力量查找。同时,执行二团队不断加大查控力度,但多次查找均未找到郝某某下落及其别克轿车。葛某某称,郝某某在内蒙古做生意,可能已将车辆藏匿至内蒙古。

  8月4日晚10点左右,执行二团队法警李培雨在回家途中,路过某饭店门口时发现一白色别克轿车的车牌号特殊熟悉。“这不就是被执行人郝某某的车吗?”李培雨拍下车辆及车牌号发到微信工作群里核实,同时立即向团队负责人作出汇报。经确认,该车辆正是郝某某的轿车。

  执行二团队干警贾晓东闻讯后,不顾夜色已深,驾驶私家车赶赴现场,及时通知110协助控制上述车辆,团队负责人及时组织其他干警连夜赶到法院,换上制服,驾驶警车赶到现场,与兰山公安分局北园路派出所民警共同控制了上述车辆。

  在执行现场,办案人员再次拨打被执行人郝某某电话,其拒接电话,逃避执行,拒不到现场交出车辆钥匙。执行干警遂采取强制措施将车辆拖走。扣押实施完毕后,贾晓东及团队其他干警回到家中时,已是第二天凌晨。

  此后,经执行二团队多次努力,郝某某迫于压力,于2020年8月26日主动到院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至此,这场漂亮的“深夜扣车战”画上圆满句号。(通讯员 郭安利)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