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下午3时许,两名警察带着一对夫妻和两名男子来到我院立案大厅要求立案。双方当事人情绪非常激动,言语激烈,明显是一起矛盾激化事件。
经了解:双方于2017年5月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由刘某某现金、实物出资,王某某技术出资,合作成立公司经营模具、五金件等。合作不满一个月,公司尚未注册成立,双方即发生纠纷。来院当天,双方相互抢夺原始账本、车辆钥匙等物品,并双双报警。凤凰岭派出所出警后,经调查了解系民事纠纷,而双方均不同意对方拿走上述物品,派出所两名干警就带着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要求证据保全,准备走诉讼程序。
经徐李明法官判断,该案涉及合伙和企业设立纠纷,金额一百余万,需要的诉讼费用要一万余元,双方当事人就涉案的账本、钥匙等物品有争议,还涉及证据保全等复杂的问题,如果进入诉讼,将是一个复杂、漫长的过程,并可能导致矛盾激化。
徐法官细心观察双方的态度、言语、表情,发觉技术出资的王姓男子和其妻子有和解的意愿,便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讲明诉讼需要的财务成本、时间成本和相关诉讼风险,建议双方进行调解。
经徐法官耐心劝解,下午五点半下班铃声响起的时候,双方当事人终于同意自行和解,不再走诉讼程序。六点钟,在徐法官的指导下,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并现场兑付了16000元补偿款。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心平气和地离开了法院。
徐李明(中间),速裁团队负责人,1981年2月生,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法学专业。2003年7月来我院工作,现任立案庭副庭长,三级法官。
贾艳丽(左一),速裁团队法官助理,1985年11月生,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法学专业。2011年12月来我院工作,现任立案庭审判员,三级法官。
苏宝娟(右一),速裁团队书记员,1990年9月生,毕业于重庆工商大学新闻学专业。2015年7月来我院工作,现任立案庭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