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从骑自行车办案到警车公务出行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6日 阅读 293
        1978年到2018年,时光荏苒,40年沧桑巨变,中国大阔步走在法治建设的大路上,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旧貌换新颜。
        在几间平房里办公、徒步送达、骑自行车办案、手写庭审记录、打字机打印判决书等各种资料......一张张泛黄的老照片,记录了兰山法院乃至中国基层法院走过的发展历程。兰山法院老法官们见证了这一沧桑巨变。
“法官回忆兰山法院变化”第三期
《从骑自行车办案到警车公务出行》
       我叫张广文,1982年到法院工作,亲眼见证了法院这三十多年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干警风貌、办公环境、到法院文化、信息化建设、基层法庭建设,方方面面都让人耳目一新。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交通工具的变化,实现了从徒步、自行车、摩托车、轿车的转变。
       “1982年,我从部队转业到法院工作,开始在大岭法庭工作,85年义堂法庭成立,我被调到了义堂法庭,成为义堂法庭的第一批审判员。那时法庭办公条件十分简陋,办公场所就是几间普通平房,外出办案基本靠走,每天徒步走在大街小巷,深入农村、工厂。如果谁有一辆自行车绝对是一件让人羡慕的事情。
       我至今还记得当时发了第一个月工资后,买的第一辆大梁自行车,外出送达、调查取证全靠它。骑在田间道路,按响铃铛,简直可以和现在开“皇冠”轿车相媲美。没有自行车的同事看着“眼馋”,老百姓对干警更是有种羡慕感,毕竟,那时能骑上自行车的很少。
       八十年代中后期,摩托车陆续出现。第一辆摩托车停在法院里时,干警们都出来围着它“看景儿”,这瞧瞧,那摸摸,喜欢得不得了。摩托车有两人座和三人座,三座的俗称侉子摩托车,只有外出办案的干警才有机会使用。“呜呜呜......”摩托车的发动声引来很多人关注。法官开着摩托车到当事人的家门或单位,让人们看到了法律的威严,围观的群众既看车又看人。
       九十年代中后期,法院采购了一台小轿车,全院几乎都沸腾了,不少人都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高档车。到基层办案坐轿车,这在以前是连想都不敢想的,那年月能乘坐轿车的都是有一定级别的大干部,没想到我们法官这样的“官”也能享受到这样的待遇。大伙儿体会到了当“法官”的职业尊荣感。
       进入本世纪,随着轿车的普及和法院案件数量的增多,法院的轿车多起来,警务车、押解车、公务车,各式各样的办公用车全齐活。遇有集中执行活动,十几辆法院警车一起出动,闪烁的警灯在大街上驶过,场面很是壮观。路过的群众,会意识到法院干警又去执法办案了,他们心里感到踏实。一辆辆警车闪烁着警灯驶出了法院,行驶在执行的路上,见证着执行干警的艰辛与付出。
  从步行、骑自行车再到开警车执法办案,法院交通工具的变迁,记录了一个时代的变化。现代化交通工具是法院办案的保障,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法院干警可以在第一时间找到当事人、冻结、查封,一桩桩案件得以迅速执结,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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