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独角兽”不等于“四新企业”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3日 阅读 313
鲁南网讯 (记者 邵明习)全国两会期间,“独角兽”一词火了。“独角兽”冲劲十足,霸占了两会期间A股涨幅榜前三名以及涨幅榜前列的大部分席位。那么,“独角兽”和证监会提到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企业”有何异同之处?近日,国泰君安证券投资专家就“独角兽”现象进行解答。
国泰君安证券表示,官方表述中,从未见过“独角兽”的说法,大多见于新闻媒体稿件,且对于创业型企业的估值方法,大多通过私募股权投资人进行,例如“1亿美元投资了10%的股权,因此该公司估值10亿美元”的估值方法难以获得市场认可。因此不难看出,官方表述中的“四新企业”并不能完全和传统意义上的“独角兽企业”划等号,称之为“新经济‘独角兽’企业”更合适。
2月28日证监会传出消息:对“四新企业”进行摸底,可以即报即审,包括互联网、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和生态环保四大行业。官方对于“四新”企业确实给予了极大的关注。
3月3日,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和交易所正在抓紧推进对新经济“独角兽”企业在境内市场发行上市提供条件,做试点和准备工作,深交所层面的规则准备已经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