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朱某某原本在罗庄区一家沃尔沃4S店做客户经理,因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被开除后,仍以客户经理身份欺骗老客户,并以“免费上门保养”为幌子,对某公司老板郑女士骗财骗车。目前,朱某某已被刑拘。
天上掉下馅饼—— 4S店推出免费上门保养服务
2015年4月份,郑女士在罗庄区一家沃尔沃4S店购买了一辆价值40万元的越野车。
之后一段时间,她的客户经理朱某某常打电话询问汽车的使用情况,郑女士对朱某某的服务态度也一直比较满意。
转眼到了2017年2月20日,郑女士再次接到了朱某某的电话。“郑姐,您的爱车现在需要保养维修吗?”朱某某的这句话,正好说到了郑女士的心坎里。郑女士提出了自己现在没有时间去4S店,需要过几天再说。
此时的朱某某表示,现在4S店新推出了上门服务的项目,他可以上门将车开到4S店进行保养维修。听到朱某某的建议,郑女士与其约定2月24日见面取车。
2月24日晚上7点多,朱某某来到位于市区解放路与沂蒙路交会附近的一家茶馆,和郑女士简单沟通后,朱某某先将郑女士送到机场,随后开着郑女士的车离开。两人再次约定,等10天后,郑女士出差回来交车。
全程毫无怀疑—— 女老板支付11600元“维修费”
2月25日,朱某某给郑女士打电话称,车辆保险杠需要更换,需要7000元费用。郑女士挂断电话后,通过微信将7000元转给了朱某某。
3月2日,朱某某又给郑女士打电话,需要900元的发票费。此时的郑女士仍然没有任何怀疑,又通过微信转账给朱某某。
3月10日,郑女士从外地出差回到临沂,马上联系了朱某某。朱某某表示,郑女士的车已保养维修好了,但工时费及其它费用还需要3700元,郑女士只要交完尾款就可以提车。
3月11日,朱某某来到郑女士的公司,郑女士将3100元现金交给了朱某某,并将剩余的600元微信转账给朱某某。朱某某称,3月12日上午会将车送上门。
3月12日上午,郑女士跟朱某某联系时,朱某某一直说车还没有弄好,再稍等一天,3月13日一定将车送上门。3月13日,郑女士再联系朱某某时,其手机已经打不通。
3月14日下午,郑女士开始着急起来,就来到4S店询问车的保养情况,4S店工作人员却告知郑女士,她的车根本没有进店里保养维修。
直到这时,郑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14日深夜11时许,郑女士来到东关街派出所报案。民警受理后,马上到4S店进行调查。
骗子人间蒸发—— 民警暗访成功在其老家抓获
民警调查发现,2015年3月23日,朱某某在该4S店正式入职。在工作期间,同事都是在公司附近合伙租房生活,以此来节约开支。
而朱某某却长期住酒店,花钱大手大脚,贪图享乐,导致欠债较多。2016年10月10日,朱某某因违纪被公司开除。
离开公司后的朱某某,和之前的同事朋友几乎断了联系,仿佛“人间蒸发”一样。 后来,民警了解到,朱某某的老家是莒南县道口乡某村。于是,民警决定到其老家蹲守。
3月20日,民警来到朱某某村里暗访。通过打听得知,朱某某平时很少回家,不过有村民在19日曾经在村里看到他。民警得知此消息非常兴奋,便一直在朱某某家周围守候。
20日中午,朱某某一边打着电话一边步行走到老家门口,民警直接将朱某某抓获。
据办案民警介绍,朱某某骗走郑女士的越野车后,手机就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回到老家后,朱某某就使用其母亲的手机与外界联系。
对诈骗郑女士越野车的犯罪事实,朱某某供认不讳,并交代了他已把越野车以11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并声称其外债较多,面对讨债,自己开始用之前掌握的客户资料实施诈骗,成功盯上了郑女士。
目前,东关街派出所民警已将郑女士的沃尔沃越野车追回,于3月28日下午将11600元“维修费”返还给郑女士。
文/片 本报记者 王晓 通讯员 涂玉龙 邵士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