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由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主办,临沂市人民医院协办的全市DRG付费省级试点工作会议召开。会上,临沂市医保部门、卫健部门及市人民医院就分组付费省级试点工作作了具体发言。即日起,临沂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省级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进入模拟运行阶段,也标志着临沂市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程中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英文“Diagnosis Related Groups”,简称“DRG”),是将临床过程相似、医疗资源消耗相近的病人分入一组,以组为单位通过科学测算、协商确定出医保支付标准,医保机构按照每个组的“明码标价”给医院付费——这是目前被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广泛应用的一种医保付费模式。
DRG付费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本次试点会议要求,各相管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DRG付费试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省首批确定了十个市作为省级试点城市,临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将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在医疗保障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开创临沂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新局面。
现阶段,群众看病医疗费用中三多(药品耗材多、设备检查多、检验多)问题群众反应强烈,医药费用增长速度快、医保资金不堪重负。DRG付费模式既考虑了疾病严重程度,疾病复杂性,又兼顾了医疗需求、医疗资源消耗强度,是解决医改难题的一个重要抓手。开展DRG付费试点工作,构建一种新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医疗机构降低成本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从而更好地充分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对医疗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
为切实做好DRG付费省级试点工作,前期,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成立了临沂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省级试点工作组、专业推进指导组,并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目前确定了市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临沭县人民医院、莒南县人民医院4家首批试点医院。市人民医院牵头开展了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基线调查和历史数据采集并形成分析报告,DRG付费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也在进行中。
今后,临沂市各试点医院将统一标准规范,建立社会治理机制,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医保付费政策和经办流程。同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临沂市DRG付费省级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各级医保、卫健、财政等部门既要各司职责,又要加强沟通协调,制定具体的试点工作方案、实施路径,确保DRG付费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会后,临沂市医保局还邀请了GRG行业的知名专家教授,为临沂市各试点医院进行培训讲座,探讨DRG试点付费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细节。
临报融媒记者 李依璐 韩冬 通讯员 夏培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