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最大火力发电厂腐败窝案:繁荣场景背后是亏损8个多亿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6日 阅读 374

        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以下按当地俗称简称为“费县电厂”)位于山东省沂蒙山革命老区临沂市费县境内,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费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资组建,总装机容量7200MW,总资产48.24亿元,是亚洲最大的火力发电厂。

吃拿卡要

电厂累计亏损8个多亿

       2003年8月,费县电厂筹建处成立,史佩珍担任总经理。他带领干部职工,在短短4年时间里,从筹建到运营,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达到全国同类电厂和机组发展的最高水平。作为该厂的“元老级”人物,史佩珍曾当选为山东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临沂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可谓名副其实。

       史佩珍是土生土长的沂蒙老区人,工作起来他有不要命的态度,曾让“史佩珍精神”名噪一时。一时间,费县电厂成为在全国国电系统以及在当地备受瞩目的“金凤凰”。对史佩珍提出的很多发展思路,当地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并寄予厚望。然而,时间一年年过去,这看似繁荣的生产场景背后,却是企业的连年亏损和国有资产的不断流失。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费县电厂累计亏损8个多亿,对费县的经济发展没有起到任何好的促进作用。

       2011年年初,费县检察院接到一封神秘的举报信,举报人详细反映个别供煤商在给费县电厂供煤过程中存在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现象,并举报费县电厂负责燃料采购的燃料公司经理朱效亭等人存在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的情况。

       费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郑京华告诉记者,举报信针对的举报主要有几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电厂采购煤炭,在这个过程当中掺假制假。把一车好煤换成煤矸石,只在煤炭质量好的地方打上标记,这样在检测的时候,有标志的地方煤炭质量比较好,化验结果也是达标,但其他地方都是劣质的煤矸石。另一方面是装煤炭的车过完秤后不卸货,过完秤后转一圈再回来,把车牌换了重新过秤,这样一车煤能卖好几车的钱。再一个就是供应商给负责煤炭采购的人员大量行贿。举报中还提到,在电厂建设施工中,电厂要求施工方虚开大量的发票,在之后的调查中,还了解到甚至有钢筋企业给他多开了2000多万元的发票。

       费县检察院迅速组织召开线索研判会,对举报信中列举的详细数据展开全面剖析。

缜密侦查

“一言堂”催生“家族式腐败”

       据费县检察院检察长尹德新介绍,史佩珍作风非常的霸道,不论是在原材料的购进、建筑施工,甚至包括用人这方面都是“一言堂”,社会反响比较强烈。为此,检察官们根据既定方案,展开了缜密的初查。

       经过几个月的初查,检察官们掌握史佩珍涉嫌受贿的犯罪线索后,迅速向临沂市检察院汇报情况,临沂市检察院又给山东省检察院作出汇报。经过省检察院的批准,授权费县检察院承担整个案件的查办任务。

       根据案件特性,办案检察官围绕“两条主线”展开案件侦查工作:一条围绕史佩珍及其家族成员等关系密切的人开展,另一条则围绕举报信中提到的朱效亭等人开展。一张细密交织的大网开始布阵。“史佩珍是主犯,这个我们是确定的,但他周围能涉及多少人?我们不确定,所以说当时我们定的策略就是先抓捕史佩珍。”尹德新说。

       侦查工作在不断深入。可就在这时,史佩珍却敏锐地感到了异常,他选择了“人间蒸发”。费县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科科长贾洪鹏说:“从2011年下半年,从调查银行和房产开始,发现了一些问题。但是史佩珍当时调到济南去了,找了很长时间,找不着他。我们在济南经十路国电大楼他上班的地方,在大楼门口蹲了好几天,又找到他家里,他不在登记的户籍地址住。”

       案件的进展陷入了僵局。就在此时,意想不到的转机出现了。办案检察官后来发现了史佩珍下班回家的路线和家庭住址,第二天早上趁其吃完早餐,在楼下散步时秘密将其抓捕。检察官们立刻对他进行审讯。但是,常年身居高位,手握实权的史佩珍却拒不配合。如何尽快捕捉到他的特点、打破他的心理防线,是突破案件的关键所在。

       费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郑京华介绍说:“史佩珍案涉案人员多,他担心牵扯他这些亲属,心理负担比较重,我们及时抓住他心理脉搏,制定一个怎么去疏通他的思想,做通他的思想,让他彻底交代问题。史佩珍能够逐渐主动谈了,对他的处理能够好一些。”根据掌握的线索,检察官们初步查明,其果然在电厂内部伙同下属大肆贪贿。此外,其家人和朋友还利用史佩珍的权力,为其充当掮客,帮助他在工程承揽、拨付及结算工程款等方面收受贿赂,并从中牟利。

       在检察官强大的审讯攻势下,史佩珍渐渐交代了部分犯罪事实。根据他的供述,本案还涉及他的二弟史佩振、四弟史佩升、妻子谢漫以及电厂的部分负责人。然而,此时史佩珍落网的消息早已在厂里不胫而走,相关人员全都跑了,失去了踪迹。检察官们的侦查工作再一次陷入困境。

       “他们这些人员当时也全都跑了,找不着了。通过审讯,我们了解史佩珍的妻子谢漫也涉及本案,很多贿赂都是通过她经手的,而且谢漫的受贿数量比较大,回济南对谢漫进行抓捕。”费县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科科长贾洪鹏介绍说。“知道他妻子谢漫在省里上班。我跟着俺科两个年轻的,去了她单位门口,知道她的轿车是‘小马六’,然后跟踪她,跟了一个多星期。调查清楚了谢漫的住处。但是这时候她就警觉了,她就不出来了。”

       当检察官敲响谢漫家大门的时候,却听到了谢漫在屋里歇斯底里的叫喊:“你们不是来退物品的,你们是来逮我的,我不开门。”按照常规犯罪嫌疑人要是拒绝开门,办案人员可以强行打开门锁。但是谢漫威胁办案人员,如果打开门,她就跳楼。出于安全的考虑,办案人员没有对她进行采取强行开门的措施,就在楼下蹲守。

       他们一边蹲点守候,一边对谢漫展开了说服教育攻势。但是,谢漫一方面以跳楼威胁检察官,拒不开门接受调查,另一方面,却悄悄为逃跑做着精心准备。当天午后,谢漫化妆成给居民送大桶水的,扛着水桶戴着帽子试图逃跑。后来检察官们上高速查卡口,发现是一个男的开车拉她跑的,去菏泽了。检察官们通过调查发现她在菏泽一个11层楼上居住,守了两天,终于有一天,她到商城去购买物品,办案人员就在超市门口成功将其抓捕。

       成功抓捕后,很快,史佩珍的弟弟等相关涉案人员也相继落网。据调查,史佩珍的亲弟弟史佩振原是临沂市某企业的病退职工,自从哥哥当了费县电厂的总经理,他成了某些大公司争相巴结的对象,经常被宴请。不仅如此,还多次收受贿赂,为供应有关设备和及时支付工程款提供帮助。

手握“摇钱树”

仨下属侵占挪用公款达千余万

       在以史佩珍和他家属朋友为突破口的办案主线中,一个被频繁提起的名字引起了检察官们的注意。他就是史佩珍银行账户的主要负责人、费县电厂财务部经理马向华。作为企业财务一把手,马向华一向低调谨慎,很受史佩珍的重视和信任。他不仅掌管着公司的全部账务,还手握史佩珍的“小账本”。

       费县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科科长林清富告诉记者:“作为财务经理的马向华听说史佩珍到案了,就把车一放,不上班,回老家了。因为他是单位的财务经理,他自己身上有问题,他知道史佩珍出事肯定要找他,这个账外账是他管的。”作为一个经验老到的财务经理,马向华迅速销毁了所有的财务资料,妄想以此逃避罪责。一个夜里,他亲眼看着手中最后一份资料渐渐燃尽,然后迅速收拾现场,携带行李逃之夭夭,但最终还是落入法网。

       经查,2004年12月至2009年,马向华利用担任财务部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购物卡等折合人民币共计42.16万元。此外,马向华还利用担任国电费县电厂财务部主任的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其保管的公司资金人民币1342万余元、美元1.9万元。

       随后,国电费县电厂的副总经理、史佩珍的得力助手惠义占也终于落网。经查,2004年2月至2009年12月,惠义占利用担任国电费县电厂计划部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购物卡、电脑等折合人民币共计102.75万元,并将350万元公司退款据为己有。

       而另一边,以朱效亭等负责燃料采购、抽样、检验人员为主的侦查工作也在同步进行。电煤是上述人员涉腐的主要介质。费县电厂燃料公司是负责原煤采购的关键环节,要想向电厂销售煤炭,谁也离不开这一关。费县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三科科长李洪伟介绍,煤炭比较特殊,和商品不太一样,普通的商品按重量或者什么,它还有一个质量的问题,而它是含热量多少。热电公司权力非常大,它的支出占整个电厂支出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其他支出很少,主要支出是煤。

       手握重权的朱效亭负责电厂的购煤、运煤、取样、化验、煤款、运费结算等等,也因此成了众多煤炭商公关的主要对象和“摇钱树”。煤炭经销商们“各显神通”,想尽各种办法接近朱效亭,希望能与他搞好关系。

       这其中,来自济宁一家货物运输公司的负责人朱思臣可谓“技高一筹”。从2008年起,朱思臣就通过熟人关系结识了朱效亭。为达到向电厂运煤的目的,朱思臣多次向朱效亭行贿。据法院认定,朱思臣送给朱效亭的现金、购物卡、贵重物品等所谓“好处费”累计人民币30多万元。

整改预防

向电厂发出检察建议

       随着主要涉案人物的相继落网和反贪干警的严密侦查,费县电厂窝串案的整个脉络逐步浮出水面。案件侦查终结后,被移送到费县检察院公诉部门。

       2013年12月12日,费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贪污、故意销毁会计凭证、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史佩珍有期徒刑十八年零六个月。史佩珍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直到此时,他仍然存在侥幸心理:自己是电厂的大功臣,如果上诉,是不是还有机会翻盘呢?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4年10月,临沂市中级法院二审对史佩珍等人的罪名予以认定,最终以受贿、贪污、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滥用职权罪等判处史佩珍有期徒刑十七年零六个月;以受贿、挪用公款、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原财务部主任马向华有期徒刑十四年;以受贿、挪用公款、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原副总经理惠义占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

       在这起案件中锒铛入狱的,正处级1人,副处级2人,正科级7人。所有涉案人员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沸沸扬扬的费县电厂贪腐窝串案终于落下了帷幕,但是检察官们的工作并没有结束。针对办案发现的问题,费县检察院在职务犯罪预防方面向电厂发出了检察建议。

       随后,电厂建立了一个技术防范机制,比如在燃料管理进行了智能化建设,就是煤从进厂到上炉子中间这一段,人工几乎是不参与的。原来人工可以参与,现在人说了不算,是设备说了算,并且都可以追溯的。

       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表示,检察机关要自觉保持检察工作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坚决有力服务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要牢牢把握惩治和预防经济领域职务犯罪的重要职责,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破坏全省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职务犯罪,为经济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费县国电贪腐窝串案的查办,正是检察官们对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忠实践行。

(原题为《把企业当“家业”总经理与家人下属一起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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