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罐闪爆两人被烧成重伤 谁该为这次事故担责?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5日 阅读 498

        4月16日,刘同芹刚灌装的燃气打不着火,便找来灌煤气的人员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时突然煤气罐闪爆,现场的两人均被烧伤入院,如今在病床上除了要忍受烧伤带来的痛苦,还要面对巨额医疗费如何筹措的压力。而谁该为这次事故承担责任,也让刘同芹颇为烦恼。

事件:煤气罐维修时突发闪爆 两人被烧伤

        24日下午,记者来到临沂市人民医院北医疗区,在烧伤科见到了刘同芹。刘同芹浑身缠满了纱布,除了头部露出五官外,只有右腿小腿处露出10多厘米的完好皮肤。烧伤的皮肤呈现黑褐色,与好的皮肤形成鲜明的对比。

        妹妹刘同萍告诉记者,姐姐的伤属于深度2级烧伤,浑身没一块好地儿,这给植皮手术带来不小难度。另外,烧伤后引发了炎症,刘同芹住院后便经常发高烧,当天更是烧到了39.4度,由于病情不稳定,她目前还未植皮手术。 

        刘同芹告诉记者,她今年春节以后在费县打工,老板给她租了一间2室1厅的房子。4月16日,她发现燃气用完了,同事告诉她小区附近有一家液化气站,老板还提供上门服务。

        根据同事提供的电话,刘同芹花80元罐了一罐燃气,灌煤气的马先生还将煤气罐给扛到了4楼。然而等刘同芹切好西红柿准备下锅时,发现煤气罐打不着火了。刘同芹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好给刚上门送气的马先生打了电话,马先生表示给维修一下。

        “他过来查看了一下说,煤气罐太新了,罐内压太高,调试一下就可以,然后就开始放压。”刘同芹说,因等着做饭,她便站在老板后面看他操作。

        “放了十来分钟后,屋子里有一点点煤气异味,我也不太懂,想着专业人士在这就没说啥,不想老板安装好管子尝试打火时,厨房全着了……”刘同芹说。

        回忆起事故发生的那一刻,刘同芹眼泪涌上眼眶。“打火的瞬间,厨房全部着火了,只听见‘嘭’一声,玻璃全碎了,我也被火苗窜倒了,衣服着火了,身上火辣辣的,维修的老板直接跑了出去,我也跟着挣扎着跑出去。”

进展:伤者都在住院,医疗费成了难题

        刘同萍说,事情发生后,姐姐和商贩马先生都被送往医院救治,而且两人住在相邻的房间。他们也曾询问过关于医疗费如何解决的问题,但是对方一直没有给个说法。

        记者随后来到刘同芹隔壁病房,见到了当时维修煤气罐的商贩马先生。马先生的面部呈现黑褐色,有些浮肿,身上也裹着绷带。对于记者的询问,马先生只是摇了摇头,什么也不愿意说。

        据刘同萍介绍,她们姐妹三人,姐姐刘同芹是老二,今年35岁,目前是离异状态,没什么积蓄,有一个12岁的儿子。“父母都年近70岁了,知道姐姐出事后整日以泪洗面。16号入院至今已经花了8万多元,这还没做手术……”刘同萍说,已经花费的8万余元费用,基本都是来自费县义工组织的微众筹和村里的捐款。参与此次微众筹的义工徐先生表示,得知了刘同芹被烧伤的情况后,义工们就开始了微众筹,目标是30万,现在已经筹集金额81396元,捐款次数达到了4825次。

        “姐姐现在还在反复发烧,什么时候能够做手术还不知道,手术后会不会有并发症也不知道。”刘同萍说,未来的治疗费用更是让一家人一筹莫展。

说法: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尤作稳律师介绍,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也就是说,刘同芹从马先生处购买燃气,因无法使用,请马先生调试时发生闪爆,马先生作为销售者,对刘同芹造成人身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马先生有权在赔偿后向其他责任人行使追偿权,比如煤气罐厂家。

        尤作稳律师建议,双方最好协商解决有关的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刘同芹可以选择起诉。刘同芹目前还在医院治疗,可以在出院后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情、年龄以及户口性质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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