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新建、改扩建肉菜经营场所应同时配建追溯体系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4日 阅读 541

        鲁南网4月23日讯 (记者 邵琳)临沂正在建设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简称追溯体系)建设及管理有了硬性标准。23日,记者从临沂市商务局获悉,自5月15日起,《临沂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正式实施,对追溯体系的适用范围、责任分工、建设重点进行了规定。其中明确要求,今后新建、改建、扩建的肉菜经营场所,应同时配套建设追溯体系,并做好与市追溯体系的对接工作。

        《办法》规定,追溯体系的范围包括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经开区内所有肉菜批发市场、标准化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肉菜专卖店)、肉菜配送企业、团体消费单位(包括200人以上集中就餐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猪肉在市区市场销售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等单位。
  《办法》还明确入场登记、出场放行、溯源设备使用、数据传送要求,提出了机械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的供应市区市场的白条猪肉,应先进入建有追溯体系的猪肉批发市场,经统一查验并换发可追溯交易凭证后,再进入市区市场流通;下游节点企业应当引导进场经营者经营可追溯肉菜,团体消费单位应从建有追溯体系的流通节点采购可追溯肉菜。
  为保证追溯体系建设切实可行,《办法》还对经营者和监管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细分。其中,要求肉菜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的,肉菜经营者应当出具。此外,食药监等职能部门应加大抽检力度,规范肉菜市场流通。
  同时,鼓励豆制品、果品、禽类、牛羊肉、水产品、粮食等经营企业按照商务部技术标准建设追溯体系,鼓励各县按照商务部技术标准建设追溯体系。
链接:临沂已建60余个流通追溯节点
        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是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肉菜流通各环节的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2014年9月,临沂成为全国追溯体系建设第5批试点城市之一。
        根据建设方案,临沂追溯体系项目分两期进行,其中一期覆盖批发市场、生猪屠宰企业、农贸市场、团体消费单位、肉菜专卖店、大中型超市、电商企业等105家节点企业,二期项目在一期基础上延伸覆盖116家节点企业。经过前期建设,目前,临沂已有60多个流通节点建成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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