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拐卖亲生女儿 检察机关建议民政部门起诉撤销其监护资格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9日 阅读 374
  本应在父母呵护下健康成长的孩子,却遭遇“骨肉分离”,而这一切竟是亲生父亲一手酿成。日前,拐卖亲生女儿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卢某,其监护权也被撤销,被拐卖的女童小慧(化名)等来了新的合法监护人,得到了妥善安置。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检察官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卖掉亲生女儿,打赏直播平台主播
 
  卢某是小慧的亲生父亲,为什么会被撤销监护权?这还得从卢某的犯罪行径讲起。
 
  2019年4月,卢某以妻子离家出走自己无法抚养一儿一女为由,以支付8万元“营养费”的名义,将2岁多的女儿小慧卖给一对丧子的中年夫妇。收买人在派出所给小慧上户口时被民警发现了蹊跷。经侦查,卢某的犯罪行径被揭发。
 
  经查,卢某在收到8万元后,并未如其所说的将钱用于抚养年幼的儿子和给患病的母亲看病,而是将其中的7.8万元用于打赏某直播平台主播。同年11月5日,晋安区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对卢某依法提起公诉。今年3月25日,卢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任何一个儿童被拐卖,都会造成孩子心理和身体的创伤。父亲太可恶了,孩子太可怜了,我们能否为年幼的女孩多做些工作,多给予些帮助?”这起拐卖案件牵动着办案检察官的心。
 
  奔波协调,妥善安置被拐儿童
 
  该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孩子不能继续放置于收买人处收养,做好妥善安置成了当务之急。
 
  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关于妥善安置打拐解救儿童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晋安区检察院向办案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依法将小慧送交民政部门临时照料;签发打拐解救儿童临时照料通知书,不得由收买家庭继续抚养;将该案情况,书面告知民政部门。
 
  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会同民政部门经多方协调、实地考察,决定将小慧送至民间福利机构临时安置,并为孩子送去衣服、书本等物品。在送去司法温暖的同时,帮助小慧尽快适应新的环境。
 
  但是,小慧今后究竟由谁来抚养?检察官首先想到她的亲人,然而现实却让人无奈:小慧的母亲曾某早已离家出走不知下落,父亲卢某为钱卖女面临刑事处罚。那么,是否可以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抚养?经向小慧父母双方户籍地派出所调查发现,小慧爷爷早已过世,奶奶身患疾病无力抚养;小慧外公将小慧外婆杀害,仍在监狱服刑……一连串的调查工作得出的结果是上述直系亲属均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
 
  建议民政部门提起诉讼撤销被告人监护权
 
  重新翻阅案卷材料显示,卢某同事、邻居作证时均表示卢某平时工作表现不积极、懒惰;庭审中卢某虽认罪但未明确意识到贩卖行为给孩子带来身心伤害;卢某是否会再次贩卖女儿,隐隐的忧虑在检察官的心上无法散去。
 
  为确保小慧今后能在健康环境中成长,免受再次被骨肉至亲贩卖的侵害,该院根据相关规定,向晋安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卢某对小慧的监护人资格。
 
  为了让小慧尽快摆脱不幸,开始新的生活,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女检察官没有停下奔走的脚步,协同公安机关、民政局多次就小慧的最终监护场所选定问题进行沟通,并协商该区法院及时启动快立快审快判绿色通道。4月15日,法院判决撤销卢某的监护权,晋安区民政局成为小慧新的合法监护人。
 
  “小慧现被安置在福州市福利院,希望孩子越来越好。”办案检察官刘娟说,这是今年福州市第一起撤销监护权的案件,该院将以此案为依托,以点带面探索建立困境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工作长效机制,与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合力,确保未成年被害人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同时,该院在12309检察服务平台中,设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进一步畅通困境儿童保护的控告、申诉渠道,提升保护困境儿童的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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